我国初步建立药品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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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1 14:47:06
新华社信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国监督实施药品GMP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实现了血液制品,大输液、粉针等剂型生产全部达到GMP要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开始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迈出重要步伐。我国的药品监管体制已初步建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后,在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制定修订完善并颁布了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研究违规管理办法》等多个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使我国的药品监管取得较大进展: 一、药品生产低水平重复建设势头得到控制。 1985年至1998年,我国新批准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数平均每年近500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1999年、2000年和2001年我国新批准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分别是5家、17家、23家,近三年来,新批准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总数,还不及原来年平均数的十分之一。 二、通过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摸清了企业情况,生产企业整体素质上了一个台阶。 2000年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时,我国有生产企业许可证数为7735家,按换证条件已换发许可证的6731家,取消779家药品生产资格,目前正在按GMP进行改造未换证的企业有225家。通过换证,摸清了企业底数。据统计,目前全国拥有纯制剂企业3559家,纯原料药企业552家,原料药和制剂综合企业1035家,合计546家。这些企业是当前加强监管的重点。另外,还有700多家中药饮片企业,近800家诊断试剂、药用辅料、氧气、胶囊生产企业。 三、监督实施GMP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到2002年3月底,我国血液制品生产企业36家,粉针剂生产企业318家,大容量注射液生产企业246家已经全部通过了GMP认证;730家小容量注射液生产企业中有150多家通过了GMP认证。总体上有1100多家企业获得了1200多张药品GMP证书。 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力度大大加强。 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含PPA药品制剂停止生产销售的问题。对10多种药品进行了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分别依法采取了停止生产销售、给予通报等措施;建立了ADR信息通报制度,指导ADR中心印发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建立了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已经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其中,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北京、上海和西藏已与国家中心联网。 自1999年11月SDA与卫生部发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以来,2000年、2001年两年分别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816份和7479份,是过去12年总和的两倍多。报告的质量也有很大提高。 五、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SDA发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及一系列药品分类管理规范性文件,截止目前,遴选了两批非处方药共计2169个药品制剂。其中中成药制剂1701个,化学药品制剂468个;甲类非处方药1551个,乙类非处方药618个,并进行了审核登记。 六、药品研究监督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共有1700多家药品研究机构完成了登记备案,增补了14个单位100多个专业科室为药品临床研究基地。查处了几十件涉嫌药品研究违规事件。进行了GLP、GCP的培训教育及制定管理办法,为开展GLP、GCP认证奠定了基础。 七、积极推进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 通过与卫生部、社保部等六部委局联合召开的“国家基本药物作用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使得各部门对基本药物重要性认识有了提高,为加强合作奠定了基础。基本药物目录经过三次调整,收录了2019个品种,其中化学药品770个,中成药1249个。 八、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 麻醉药品经营体制进行了减少三级增加二级的改革,做到减少环节,保证医疗需求供应,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对麻黄素、罂粟壳、咖啡因、氨胺酮依法加强了监管,强化了药物滥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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