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全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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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11 18:24:59
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各级卫生部门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按照上海、青岛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事业继续稳步发展。 一、卫生事业发展概况 卫生人员总数首次出现减少。2001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558.39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50.77万人,占80.7%;管理人员41.28万人,占7.6%;工勤人员50.55万人,占9.1%。与上年比较,卫生人员减少0.71万人(主要由于管理和工勤人员减少所致),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增加1.69万人,管理人员减少1.40万人,工勤人员减少1.04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生209.97万人,比上年增加2.38万人;护师、士128.69万人,增加2.01万人。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62人、每千人口医生1.69人、每千人口医师1.32人、每千人口护师(士)1.03人。 医院和卫生院床位略有增加。2001年末,卫生机构床位总数达320.12万张,比上年增加2.42万张,增长率为0.8%。其中:医院床位222.96万张,占69.6%;卫生院床位74.65万张,占23.3%;疗养院9.45万张,占3.0%;妇幼保健所、站3.26万张,占1.0%。与上年比较,全国医院床位增加2.29万张,卫生院床位增加0.53万张。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2.39张。 卫生总费用持续增长。据测算,2000年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比1999年增长590亿元。卫生总费用构成:政府预算卫生支出709.5亿元,占14.9%;社会卫生支出1167.7亿元,占24.5%;居民个人卫生支出2886.7亿元,占60.6%。2000年人均卫生费用376元,比1999年增加45元。城市居民人均卫生费用771元,比1999年增加124元;农村居民人均卫生费用224元,比1999年增加12元。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由1999年的5.1%上升到2000年的5.3%。 卫生机构总数有所增加。2001年末,全国各类卫生机构总数33.03万个,比上年增加5577个。医院16781个,比上年增加49个;卫生院4.86万个,减少1134个;门诊部3716个,增加38个;诊所、卫生保健所、医务室24.43万个,增加7089个;疗养院461个,减少10个;妇幼保健所、站2548个,减少50个(主要由于部分妇幼保健所、站改为妇幼保健院计入医院);专科防治所、站1783个,减少56个;卫生防疫监督机构4253个(其中:卫生防疫站3550个,比上年减少5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9个;卫生监督机构113个)。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已设立独立和非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7万个。 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 县级卫生机构稳定发展。2001年末,全国有县医院2018所,平均每所医院有床位172张、卫生技术人员195人;县妇幼保健所(站)1393所,平均每所卫生技术人员30人;县卫生防疫站1663所,平均每站卫生技术人员43人。与上年比较,三类机构略有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区划变更,部分县改为县级市;县妇幼保健所(站)和县卫生防疫站的卫生技术人员略有增加。 乡卫生院床位和医务人员增加。2001年末,全国乡镇卫生院4.81万个,比上年减少1139个;床位74.01万张,增加5253张;卫生人员116.89万人,减少894人。卫生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102.79万人,增加1697人(内:医生51.93万人,增加5199人;护师和护士18.88万人,增加6606人)。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0.81张、人员数1.28人。 村卫生室减少。2001年末,全国设置卫生室的村数达71.0万个,占行政村数的89.7%。共设置村卫生室69.9万个,其中:村或群众集体办28.91万个,乡村医生与卫生员联合办9.26万个,个体办25.54万个。比上年比较,村卫生室减少10492个(主要原因是部分乡村划归城市,行政村数减少),其中村或群众集体办减少11773个,乡村医生与卫生员联合办增加2727个,个体办增加244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9.06万人,减少28762人。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41人。 三、医院、卫生院工作 诊疗人次数稍有下降。2001年,全国医院、卫生院总诊疗人次数为20.87亿次,其中:门、急诊人次数为19.53亿次。与上年比较,总诊疗人次数减少0.36亿次,其中:门、急诊人次数减少0.14亿次。医院、卫生院总诊疗人次中:县及县以上医院12.03亿次,占57.64%;其他医院0.47亿次,占2.25%;卫生院8.37亿次,占40.11%。县及县以上医院总诊疗人次中:卫生部门医院8.74亿次,工业及其他部门医院3.00亿次,集体所有制医院0.25亿次;私人开业及其他医院0.04亿次。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门诊人次主要科别构成:内科占31.05%,外科占12.31%,妇产科占8.50%,儿科占7.18%,中医科占8.16%。医院、卫生院提供的平均每一居民年诊疗次数约为1.7次,其中:门、急诊诊次约为1.6次。 入院人数有所增加。2001年,全国医院、卫生院入院人数5464万人,比上年增加167万人。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入院人数3719万人,占总数的68.06%;其他医院入院人数40万人,占0.73%;卫生院入院人数1705万人,占31.20%。县及县以上医院入院人数中:卫生部门医院3030万人,工业及其他部门医院633万人,集体所有制医院44万人,私人开业及其他医院12万人。医院、卫生院每百总诊疗人次的入院人数为2.6人,比上年增加0.1人;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2.8人,比上年增加0.1人。全国医院、卫生院提供的平均每万人口入院人数约为439.2人。 医院医生人均工作量略有下降。2001年,卫生部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平均每个医生每天担负的诊疗人次为4.7人次,比上年减少0.1人次;每个医生每天担负的住院床日为1.4床日,与上年持平。各级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医生人均工作量情况:卫生部属医院医生每天担负的诊疗人次为7.5人次,住院床日为2.0床日;省属医院医生每天担负的诊疗人次为6.3人次,住院床日为1.8床日;省辖市属医院医生每天担负的诊疗人次为4.9人次,住院床日为1.6床日;地辖市属医院医生每天担负的诊疗人次为4.4人次,住院床日为1.2床日;县属医院医生每天担负的诊疗人次为3.8人次,住院床日为1.2床日。 医院病床使用率上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下降。2001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61.1%,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61.3%,其他医院48.5%;卫生院31.3%。与上年相比,医院病床使用率提高0.5个百分点,卫生院下降1.8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上医院中:卫生部门医院病床使用率65.3%;工业及其他部门医院51.0%;集体所有制医院49.4%;私人开业及其他医院52.5%。病床使用率较高的卫生部门医院:卫生部属综合医院87.1%,省属综合医院84.2%,医学院校附属综合医院87.1%,肿瘤医院83.1%。卫生部门其他各类医院(包括县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均在80%以下。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缩短。2001年,全国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1.8天(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1.8天,其他医院为14.9天),比上年缩短0.4日;卫生院为4.5天,缩短0.1日。县及县以上医院中:卫生部门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1.3天;工业及其他部门医院14.2天;集体所有制医院12.5天;私人开业及其他医院9.2天。 四、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 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继续增加,增长幅度下降。2001年,县及县以上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平均每一门、急诊人次医疗费用93.6元,比上年增加7.8元,增长9.1%;平均每一出院病人住院医疗费用3245.5元,比上年增加161.8元,增长5.2%。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前比较,病人医疗费用涨幅明显下降(1990-1998年门诊病人医疗费年平均增长25.9%,其中药费年平均增长24.5%;住院病人医疗费年平均增长23.7%,其中药费年平均增长22.0%)。 各类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医疗费用情况:卫生部属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85.9元,出院病人人均住院医疗费用9007.6元;省属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38.1元,出院病人人均住院医疗费用6829.7元;省辖市属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98.5元,出院病人人均住院医疗费用3807.1元;地辖市属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79.4元,出院病人人均住院医疗费用2451.6元;县属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58.2元,出院病人人均住院医疗费用1643.6元。 药费比重下降,检查治疗费比重上升。2001年,县及县以上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病人医疗费中,药费占57.7%,检查治疗费占20.1%;与上年比较,药费比重下降0.9个百分点,检查治疗费比重增加0.5个百分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中,药费占45.5%,检查治疗费(含手术费,下同)占31.6%;与上年比较,药费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检查治疗费比重基本持平。 各级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构成情况:卫生部属医院门诊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的59.0%、检查治疗费占18.2%,住院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的42.0%、检查治疗费占34.7%;省属医院门诊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的61.3%、检查治疗费占19.8%,住院病人药费占45.4%、检查治疗费占33.1%;省辖市属医院门诊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58.4%、检查治疗费占20.0%,住院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的45.0%、检查治疗费占32.9%;地辖市属医院门诊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的56.2%、检查治疗费占18.9%,住院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的46.8%,检查治疗费占27.9%;县属医院门诊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的52.4%、检查治疗费占23.2%,住院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的47.1%,检查治疗费占28.7%。 五、疾病控制与居民病伤死亡原因 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率。据2001年26种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月报统计,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88.62/10万,死亡率0.29/10万,病死率0.15%。与上年比较,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和死亡率基本稳定。发病率较高的依然为病毒性肝炎(65.15/10万)、肺结核(44.04/10万)、痢疾(39.52/10万)、淋病(14.62/10万)和麻疹(7.22/10万)。 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2001年卡介苗(BCG)接种率97.6%,脊髓灰质炎疫苗(OPV3)接种率98.3%,百白破(DPT3)接种率98.3%,麻疹疫苗(MV)接种率97.7%。 地方病防治。2001年血吸虫流行县(区)418个,累计达到消灭标准县(区)247个,年底实有病人82万人,期内治疗病人36.71万人。克山病病区县326个,累计控制/消灭县256个,现症病人4.25万人。大骨节病病区县352个,累计控制/消灭县187个,现症病人81万人。碘缺乏病监测县2702个,累计控制/消灭县1826个,现症病人871万人。地方性氟中毒(水型)病区县1069个,累计控制/消灭县204个,现症病人134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煤烟污染型)病区县201个,累计控制/消灭县24个,现症病人159万人。 农村改水和改厕。截止2001年底,累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86113万人,其中:当年受益人口2018万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人口的91.0%。饮用自来水人口占农村人口的55.1%。农村累计卫生厕所11405万户,其中:当年新增卫生厕所712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为46.1%,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49.5%。 人口死亡率。据2001年36个市和90个县(县级市)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城市地区居民死亡率为5.44‰,其中:男性为5.92‰,女性为4.93‰。农村地区居民死亡率为5.94‰,其中:男性为6.51‰,女性为5.33‰。 居民主要死亡原因及顺位。城市地区前十位死因顺位为:①恶性肿瘤135.59/10万;②脑血管病111.01/10万;③心脏病95.77/10万;④呼吸系病72.64/10万;⑤损伤和中毒31.92/10万;⑥内分泌、营养和代谢及免疫疾病17.18/10万;⑦消化系病17.06/10万;⑧泌尿、生殖系病8.55/10万;⑨精神病5.37/10万;⑩神经系病5.20/10万。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2.0%。农村地区前十位死因顺位为:①呼吸系病133.42/10万;②脑血管病112.60/10万;③恶性肿瘤105.36/10万;④心脏病77.72/10万;⑤损伤和中毒63.69/10万;⑥消化系病24.14/10万;⑦泌尿、生殖系病9.09/10万;⑧新生儿病791.2/10万(以出生活产数为分母);⑨肺结核7.38/10万;⑩内分泌、营养、代谢及免疫疾病6.59/10万。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2.1%。 恶性肿瘤死亡率。城市恶性肿瘤死亡率135.59/10万,其中:男性163.77/10万,女性106.27/10万。城市地区恶性肿瘤前五位死因顺位:①肺癌40.31/10万;②肝癌20.87/10万;③胃癌17.00/10万;④结肠、直肠和肛门癌10.25/10万;⑤食管癌7.77/10万。农村地区恶性肿瘤死亡率为105.36/10万,其中:男性130.85/10万,女性78.31/10万。农村地区恶性肿瘤前五位死因顺位:①肝癌24.58/10万;②肺癌20.23/10万;③胃癌19.22/10万;④食管癌13.08/10万;⑤结肠、直肠和肛门癌6.58/10万。 六、卫生监督 食品卫生。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370.63万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接受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97.8%,合格率达90.8%。依法执行处罚50.7万户次。21类食品共抽查监测142.1万件,平均合格率为88.1%。抽检食品用产品3.4万件,合格率为78.9%。餐具消毒抽检505.1万件,合格率为77.3%。食物中毒624起,中毒20124人,死亡143人。 劳动卫生。据2001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缺西藏)统计,生产环境中有害物质测定合格率为74.8%。各类职业病发病13218例,其中:尘肺10505例,慢性职业中毒1166例,急性职业中毒759例,职业性眼病329例、职业性耳鼻喉疾病160例。对7.5万个有害作业厂矿的劳动卫生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监督合格率为64.3%。对3493个厂矿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验收合格率为98.1%。 环境卫生。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55.5万户,监督率97.6%,监测合格率92%。2029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接受卫生监督,监督率为96%。共抽检化妆品产品40470件,合格率为91.9%,其中进口化妆品合格率72.6%,国产化妆品合格率93.1%。生活饮用水水源监督165.6万个,监督覆盖率25.2%;监测样品数51.7万件,合格率83.9%。 放射卫生。据2001年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放射卫生经常性监督合格率92.5%;预防性监督合格率93.0%。发生放射事故27起。外照射水平监测合格率95.3%,空气污染检测合格率98.1%,表面污染监测合格95.6%。 学校卫生。据2001年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学校卫生监督合格率为70.8%;学生体检人数1140万人,体检率22.8%。学生生长发育情况:身高上等率14.7%,下等率6.2%;体重上等率15.8%,下等率5.5%。常见病患病情况:营养不良学生占10.2%,肥胖学生占4.1%,视力不良学生占29.5%,患沙眼学生占7.1%,贫血学生占10.5%,蛔虫感染率6.7%,龋患率13.9%。常见病防治情况:患龋齿学生平均补牙0.28颗,沙眼治疗率79.6%,贫血治疗率75.6%,驱虫投药率25.6%。 七、妇幼卫生 孕产妇保健。2001年新法接生率97.3%(其中:市99.0%,县96.1%)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住院分娩率达76.0%(其中:市87.0%,县69.0%),比上年增加3.1个百分点。监测地区孕产妇死亡率由1999年的58.7/10万下降到2000年的53.0/10万。2000年城市孕产妇死亡率29.3/10万,农村孕产妇死亡率69.6/10万。 八、医学科研和教育。2001年医学科研机构397个,科技人员2025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036人,其他技术人员5217人。与上年比较,医学科研机构减少8个,科技人员减少1393人。卫生系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2项、科技进步奖3项。全国高等院校医药专业招生17.42万人,比上年增加2.43万人;在校生52.94万人,比上年增加10.65万人;毕业生6.26万人,增加2781人。全国中等学校医药专业招生19.76万人,比上年增加1.88万人;在校生64.78万人,增加7.97万人;毕业生14.20万人,增加1.21万人。全国现有独立高等医学院校96个,比上年减少4个;中等医药学校447个,减少42个。二OO二年四月十日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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