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全面清理“院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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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15 16:31:16
日前,辽阳市针对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病区”、“科室”、“专科”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医疗活动的混乱局面,开展了全面清理“院中院”工作。 据介绍,辽阳市拥有各类医疗机构300余家。近年来,一些医疗单位在医院内部一些科室,引进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搞技术联合、经济联合,经营形式有国有民营、合资、股份制、个人投资等,俗称“院中院”。仅辽阳市中心医院“院中院”就有10个,全市各类医疗机构派生的“院中院”、“院外院”(分支机构)多达96家。这种机制存在的弊端日渐突出,根据《辽阳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该市规定,凡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他组织合作合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病区”、“项目”,要求已投资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合作合资举办“院中院”应停办或经卫生行政和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独立法人单位,以与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接轨。该市将把全市“院中院”从国有非营利性医院中彻底剔除。该市还规定,对申请“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中营利性“科室”、“病区”、“项目”的清理工作必须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医疗机构将不予注册登记。 [编后] 辽阳市全面清理非营利医疗机构中的“院中院”是一个值得称道的积极举措。“院中院”是在卫生改革的过程中产生的,在引进资金技术、运用灵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促进公立医院的发展等方面也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医疗服务市场的发育,不少“院中院”开始“扭曲变形”,所滋生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不仅不合理服务现象比较普遍,一些“科室”、“病区”更是打着医院的招牌,以并不可靠的技术开办“特色专科”、用江湖郎中冒充“专家”“名医”承包科室、用“祖传秘方”治疗各种顽症有“特效”等不真实的医疗广告蒙骗患者钱财,贻误患者病情的情况屡见不鲜,由此也引发了不少医疗纠纷,败坏了医院的声誉。这种“院中院”,有些已成为附着在医院身上的毒瘤。在清理整顿医疗市场过程中,认真清理“院中院”应是重点之一。 目前国家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的政策已十分明确,政府对非营利性医院与营利性医院实行不同的财政、税收政策。非营利性医院中的所有营利性的“院中院”必须取消或与医院脱钩成为独立机构,照章纳税。希望各地能从辽阳的做法中得到启示,尽早将“院中院”从医院分离,让医疗市场更公平、更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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