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允许私人开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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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6 23:32:36
“只要符合药品零售企业资质,只要方便群众买药,无论是私营还是连锁,都可以开办药房。”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16日,上海市药监局首次明确表态,“私人药房”终于得以堂堂正正见人。 对于此次普通老百姓开设“私人药房”,市药监局的态度非常明确:药房开出以后,一定要严加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可以要求其整改甚至予以撤销。药监部门反复强调,加强管理,不会仅针对“私营”还包括“国有”,关键看药店有没有经营药品的资质、能不能通过验收。 在放开政策的同时,药监部门也毫不避讳地对私人药房的质量表示担忧。连锁大药房统一采购、统一验收,在药品质量和进货渠道上便于管理;而在私人药房,所有环节由私人一手承办,如果出现为牟暴利而出售假药劣药的情况,可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了!因而药监部门表示,对私人药房的准入将会严格要求。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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