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集团与全体员工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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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19 00:38:47
扬子江药业集团公司和刚录用的近百名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签署了一份《知识产权保护合同》。至此,扬子江药业集团全体员工都和公司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合同》规定,员工对企业拥有的商标权、产品专利技术有保密义务,不得参与假冒企业的造假活动;员工离开企业3年内,不得从事与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工作;保密期满,企业将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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