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8家非营利性医院敲定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6-12-22 06:41:04
近日,山东省对省部属医疗机构分类核定工作结束,18家省部属医疗机构被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是16日记者从省卫生部门获得的消息。此次核定的非营利性医院有: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省胸科医院、省精神卫生中心、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针灸医院、省委机关医院、省政府机关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等18家医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如改善医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免税,并且还享受政府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但必须在挂号、手术、检查等收费项目上执行政府定价。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各项医疗服务的定价则完全是“随行就市”,但必须要照章纳税。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