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实施中药饮片管理办法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6-12-27 16:17:06
天津市中药饮片市场将纳入规范化管理。《天津市中药饮片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即将颁布施行。 长期以来,中药饮片市场混乱,无序竞争、无证或变相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现象十分严重。天津市市场上流通的60%以上的中药饮片是从国家禁止经营中药饮片的中药材市场上流入的。 中药饮片市场混乱的具体表现一是伪品、混淆品屡见不鲜,如木薯片冒充天花粉片、棉花根冒充黄芪等;二是人为地掺杂使假,如天麻中插铁钉、海马内灌水泥;三是国家明令限制流通的28种毒麻中药材及饮片,如罂粟壳、生马钱子等在市场上广为流通;四是毛货上柜时有发生,如夏枯草、冬桑草等;五是以生代熟,即生货不经炮制就上柜配方;六是药材产地粗加工和炮制不规范;七是中药饮片中屑末过多等。而中药饮片内在质量情况更为严峻。 《天津市中药饮片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全部中药饮片和违法所得,并处以其所生产、经营的中药饮片货值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未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定点资格,擅自生产、经营毒性中药饮片、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办法》还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职权,同时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执法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将受到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