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检查200余家药店竟有64家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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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28 06:59:52
日前,辽宁省大连市物价局会同市职工物价监督检查总站对市内206家药店进行抽查,有64家高价卖药被查处,违价幅度惊人。目前,大连市市内有零售药店300余家,此次检查采取了检查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先花钱到各药店开票买药,再检查的办法。从4月15日起,10天时间内大连物价局和职工物价监督检查总站派出近20名检查人员分别到206家药店开票买药,所买的品种都是抗菌素类国家定价、市民常用的药品。有64家药店超出国家定价卖高价药,违价率占检查户数的30%,其销售药品超价幅度比较惊人。检查中发现,锦州产诺氟沙星,商品名称为“猛克”的药品,国家定价为每盒1.20元,而至仁堂药店等19家药店每盒销价高达15.80元,每盒高卖14.60元,是规定价格的12倍;沈阳产氧氟沙星,每盒售价国家规定为9.70元,大连青云药房等28家药店销售为每盒19.20元,每盒超出9.50元;更有甚者,河南花羚锐生产的诺氟沙星,国家定价每盒应卖1.45元,有18家药店以每盒27元的高价销售。除此之外,其余的品种为,浙江亚东生产的氧氟沙星,国家定价每盒应卖16元,而药房实卖价20-24元;石家庄生产的阿奇霉素,国家定价为每盒60元,药房实际销价为78元;大连奥森生产的羟氨苄青霉素,商品名称为“阿莫西林”,国家定价每盒9元,药房实际卖价为每盒13.30元。大连市物价局决定,从27日开始,除对64家违价药品的非法收入要查清外,将对各药房销售的品种全面检查,对高价卖药的单位,不仅要没收非法收入,还要依据《价格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让广大消费者吃上价位合理的药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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