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要给医药企业和相关公务人员建“信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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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9 08:40:17
新华社信息北京1月22日电(记者张建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2003年分别为医药企业和相关公务人员建立“信誉档案”,以更好解决药品市场秩序混乱、信用失范的问题,同时促使执法更加公平、公正,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国家药监局有关人士在21日召开的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上说,国家药监局将以企业市场准入管理、企业日常行为监管等档案数据为基础,建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系统和企业良好行为记录管理系统。及时将经营信誉良好的企业和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形成市场诚信机制。同时,根据企业的市场信用情况进行分类监督管理,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开制,加大失信惩罚。在企业市场准入环节上严格把关,在市场退出环节上及时清理,增强企业诚信风险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机制的建立。 对于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审评、企业审批、认证检查的专家和公务人员,国家药监局也将建立“信誉档案”。主要内容是,及时保存并积累专家和公务人员参与活动的记录,适时予以公开,让群众和专家参与监督审评、审批、认证。这样既可有效监督专家和公务人员的行为,又可促使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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