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GMP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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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30 00:19:45
最近,一些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过分注重进货的价格,而忽视了对药品质量的要求,致使一些伪药劣药进入医疗机构。 采购药品不仅要重视价格,更要注重内在质量。一般来说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时,不可能对品种繁多的药品一一进行检验,也很难掌握药品的质量标准,很难判别药品的质量优劣。所以,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最重要的手段就是依靠制药企业的药品生产质量保证。 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GMP是世界各国对药品生产全过程监督管理普遍采用的法定技术规范。我国从80年代起就开始推行GMP,并于1995年起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GMP认证。 GMP认证是非常严格的,认证检查项目涉及人员、机构、厂房设施、物料采购、库房管理、卫生标准、人员培训、质量检验等十几个方面,涵盖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的每个环节,通过GMP认证的企业,有绿化整洁的厂区,有全封闭的净化厂房,有严格的管理,有训练有素的员工等等。这一切都证明,按GMP生产出来的药品,质量是有保证的。难怪业内人士称“了解了GMP,就理解了药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这一至理名言。”因此,招标采购药品时,应首选获得GMP认证厂家的产品。 目前,我们的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感性上对GMP认证都还十分陌生,我们建议:为了提高医疗单位对GMP的理解和认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医院药剂科到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参观,对GMP加深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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