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琼花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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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5-03 16:26:21
江苏琼花董事会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于2005年9月12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通过召开投资者恳谈会、电话咨询、邮件、发放征求意见函、网上路演等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具体方案为:
一、执行对价的安排
以2005年9月12日公司总股本91,700,000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拟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4.5股对价,流通股股东将获得13,500,000股对价。在该等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做出了法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除此之外,还做出了以下额外承诺:(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3)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若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况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况,将代其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9月22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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