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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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7-06 20:42:42
达安基因2005年10月10日公告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广泛征求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达安基因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修改,提高了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数量,修改内容如下:
(一)关于对价数量的调整
原对价数量:确定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后,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8股。
现修改为:确定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后,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股。
(二)关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事项的调整
原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特别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中山大学、广州生物工程中心、何蕴韶、周新宇、程钢、吴军生做出了特别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现修改为:
非流通股股东中山大学、广州生物工程中心、何蕴韶、周新宇、程钢、吴军生做出了特别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在股东大会上共同提议并赞同公司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2005年、2006年、2007年三个年度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除上述情况外,达安基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作其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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