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双鹤”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并通过相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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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13 08:20:37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6日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90.52%的股权,下称:晋新双鹤)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晋新双鹤向中国建设银行运城分行(下称:运城分行)借取的4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为1年。运城分行同意续贷后签署此次担保的有关协议。本次担保有反担保(2005年1月1日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晋新双鹤用房产和固定资产抵押,反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合同至今有效)。
二、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沙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56.68%的股权,下称:长沙双鹤)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河西支行向长沙双鹤开具的5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其中4000万元的担保,此次担保的有关协议将根据票据到期情况与银行协商签署。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038.86万元(不包括上述两笔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948.86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三、同意公司向云南双鹤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借款。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8月18日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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