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关于办理股改复牌事宜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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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17 20:33:13
丽珠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6月22-2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因公司存在法人股股权转让问题,需报国资部门审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后,方能实施对价及复牌。现将股权分置改革复牌事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说明如下:
2006年8月17日,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公司法人股股权转让事宜,并将相关报批资料上报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目前该事宜正在审理当中。待其审批通过后,再上报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审批。
公司将在办理完法人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后,尽快实施对价,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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