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布董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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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7-18 10:15:21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五、通过关于用部分土地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公司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行(下称:工行济宁分行)申请借入的信用贷款,被要求改为质押或担保贷款。经协商,工行济宁分行同意公司用评估价值为12817.56万元的公司南厂区的201533.947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进行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为861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抵押率为67.17%,抵押期限为3年,从2006年2月22日起至2009年2月21日止。
六、通过关于清理关联方山东鲁抗灵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换届提名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5月12日上午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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