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三届十九次董事会通过两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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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21 12:09:3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35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2股的转增股份。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2.815股。
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众生集团)承诺自方案实施之日起的3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上的最低减持价格不低于6.5元/股。
3、众生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4、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开祥化工)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是与开祥化工受让众生集团所持有公司2000万股股份结合进行的,开祥化工同意股权转让工作在获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并承诺履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以及开祥化工与众生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向流通股股东实施对价安排,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里的特别约定,众生集团在协议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之前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项所作出的所有承诺对开祥化工具有法律约束力,无论该等承诺是否可能对开祥化工权益产生影响,开祥化工均将按照众生集团已经承诺的事项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通过关于董事会征集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的议案。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为目的,须同时经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召开会议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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