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利完成《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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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6-24 23:37:18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每5年换证一次。结合《青海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换证工作已于2006年11月30日全部结束。
此次换证工作是青海省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以来的第一次,为确保2006年医疗器械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切合青海省实际的《青海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和《青海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证工作实施方案》,为此次换证提供了具体标准和方法步骤。
(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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