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与创新 何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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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29 23:00:23
“中国是最适合参与全球创新药品研发的发展中国家!”这是“国际制药企业协会联合会(IFPMA)”前经济政策总监、现“世界非处方药工业协会”主席戴维?韦伯博士日前在参加“发展中国家药品研究开发经验交流会”上的一句惊人之语。
然而事实上,我国即使根据国家规划要求组建的“年销售收入50亿人民币(相当于6亿美元)”、“可与跨国企业竞争”的制药企业,也只能成为具有全球性竞争力的非专利药企业。按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15%的全球医药行业一般标准计算,上述规模的公司,每年也只有9000万美元用于药品研发,与跨国制药企业每年10亿美元以上的研发支出相比,难以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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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韦伯博士如何能推出以上结论呢?
政府的重视程度、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设施、现有医药产业状况和人材资源等重要因素影响着药品的创新。韦伯博士认为,中国在以上几方面都具备了较充分的条件。
任何一个政府在创新、科技进步和以研发为基础的产业发展中的作用都是举足轻重的,政府在这些领域中所实施的政策,直接影响国家产业结构的布局和资源的配置。韦伯博士认为,中国政府提出了明确的优先发展安排和战略,鼓励非专利药研发和非专利药领域的现代化;鼓励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引领,使用孵化基地对生物技术产品进行开发;政府还极力鼓励中药现代化项目。
当记者问及中国如何能够解决研发与市场的脱节问题时,韦伯博士回答到,中国制药企业过去是根据国家的计划进行药品生产,企业本身并不十分清楚应该开发什么样的产品。因此,中国制药企业对客户需求、市场机会的把握,特别是对全球市场机会的把握,能力相当薄弱。“欧美国家是市场拉动型模式,而中国还处于政府推动型模式,从政府推动过渡到市场拉动还需要一段时间。”
韦伯博士认为,中国在生物技术及生命基础科学方面的研究居于领先地位,也不乏世界水平的生物医学研究机构,如北方和南方基因组研究中心、中科院药物研究所、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政府还对积极开展药物、生物技术、中药和其他方面研究的机构和高等院校,提供更多的支持,但在这同时,不应过度强调生物技术的重要,而忽视了化学制药领域,中国应将小分子创新化合物作为新药研发的重点发展方向。
他认为,目前中国的非专利药生产企业几乎没有承担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工作,绝大多数所谓的“研发”,仅仅是非专利产品质量标准的改进,或开发新的适应症,或国内及全球市场产品的处方调整,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性研究。
在非专利药生产能力过剩,众多非专利药生产企业效率低下,产品低端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对生产领域进行整合。但是,如果整合后公司的规模太小,仍无法在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上形成有效竞争力。
对此韦伯博士建议到,“中国现有的医药产业由非专利药品企业(大部分具备较高的生产能力)、小型生物技术公司、大量的中药企业,以及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组成,很有可能形成独特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特点。”
“国内的小型企业、研究机构、大学院校和一些生物技术公司可加强与跨国公司的合作,获得研发资金,如果这些机构与跨国公司合资的话,还有增加吸引风险资本的机会,也可借机将基础研究的成果转化为产业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诺华公司总经理刘贞贤也表示,印度目前在积极进行新药研发工作,中国在近一、两年的转型特别重要,企业在立足市场后应具有前瞻性的眼光,在做仿制药的市场同时也应重视创新药物的研究,这样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
(转摘自“中国医药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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