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药企走出增值税“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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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2: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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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要求,自2003年1月1日起,海南的医药企业将不再享受长达9年的“地产地销货物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而必须按国家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正是靠“免征增值税”这项优惠政策的扶持,海南的医药企业才在短短的几年内,从几家迅猛发展到目前107家,工业总产值突破了30亿元,医药业成为该省工业发展最快的4大优势企业之一。因此,当这一优惠政策取消后,海南的医药企业蒙受的经济损失损失少则数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有些企业甚至被迫停产。为此,业内人士提出,应尽快建立创业基金、科技发展基金等来减轻企业负担,削减医药经济发展成本,或采取税收返还等方式,弥补企业生产的经营成本。还应建立和完善由政府引导的海南生物医药产业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新药产业化项目贴息扶持制度,以从政策和制度层面确立海南医药产业的发展优势。海口市委、市政府于日前出台了《鼓励投资发展医药产业的若干规定》。在“海口医药产业发展论坛”上,海口市政府披露了建设“生物药谷”的计划。在同时举行的“药谷计划”招商会上,来自国内外的投资商已签约投资总额71.58亿元人民币在海口新建14个医药项目。据介绍,这14个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产值193.4亿元、税收32.02亿元。海南医药企业也将由此步出取消增值税优惠的“阴影”。
(转摘自“医药快讯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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