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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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2:55:1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邵明立在津参加2004当代国际医药管理
与研发论坛时提出,我国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基本建立。休闲 居 编 辑
邵明立指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1998
年我国加入WHO国际药品监测合作组织,1999年原国家药监局与卫生部联
合发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经重新修订,2004年3月
正式发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他介绍,我国现已建成32个
省级检测中心,并在国家财政支持下,开始建设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计算
机数据库。到目前为止,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已从各地区药品不良反应监
测中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医药学期刊收集7万多份药品不良反应
病例报告,涉及数百种药品。从去年起,中心向社会不定期公告药品不良反应信
息。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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