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的报纸几乎天天都有药店转让的广告,有的药店还在大门上贴着“旺铺转让,有意者请电……”的字幅。有人对此戏称:非典一走,药店关门。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广州开药店热“高烧”过后的必然现象,非典只不过是“催化剂。导致广州药店成批关门的原因有两个:
■ 原因之一:市场“说话”
在计划经济年代,新开药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药店开办必须遵守总体规划原则,药店与药店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因此,药店之间基本上不存在竞争,各自均能坐享高达40%~50%的毛利率,进入这个行业的企业只生不死。当时,业内盛传,拥有一张药店经营许可证就等于拥有了一座金山,即使不懂得经营,转手药店经营权也能挣10多万元。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当去年广州放开新开药店的种种限制以后,吸引了大批投资者进入这个行业。据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1年,广州(含直属的番禺区、花都区和增城市、从化市)有药店2616家。2002年,广州的药店增至3540家,其中,药监部门在2002年发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共924张,除去收回62家关门药店的经营许可证外,广州实际净增长的药店有852家。据了解,广州市药监局去年发证最多的1个月发出了137张,足见当时申办新开药店的火爆。
对此,药监部门的说法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让市场“说话”。而事实上,经过新一轮的竞争,经营管理规范的药店得到了更大的发展,而经营管理不善或地段不佳的药店被淘汰出局,药店的毛利率也下降至20%~30%。为了在竞争中站稳脚跟,药店相互之间比完价格,比服务。单体药店纷纷向连锁药店学习管理和服务,得益的是老百姓,老百姓认为买药更方便、更实惠,也更放心了。
今年初,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02年全省有200多家药店关闭,是广东有史以来第一次有药店成批关闭的一年,而这些关闭的药店主要集中在广州,这意味着广州药店开始进入淘汰阶段。据广州市药监局最新统计,广州地区现有药店3980家。今年以来,药监部门只发放了440张新的经营许可证,另有127家药店已到药监部门办理了关门手续。按此计算,广州的药店今年以来净增长313家,净增长速度比去年低。业内人士认为,这个统计字未包括那些已关门但未到药监部门办手续的药店,因此,真正关门的药店可能更多,净增长比例更低。
据业内人士透露,不少药店年初已计划转让或关门,后来爆发非典,与非典有关的药品供不应求,原来销路一般的药品也水涨船高,导致绝大部分药店的生意陡增三至四成,使那些濒临关门的药店多活了半年。如今非典一走,药品的销售又恢复到了从前的水平,这些药店自然难以为继。
■ 原因之二:政策“发威”
近年来,为了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净化药品流通环境,国家大力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鼓励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并且推行GSP认证制度。广州的药品零售市场在“唯条件,不唯成分”的思想指导下,在全国率先放开。但是药监部门表示,审批的大门虽然敞开了,但“门槛”并没有降低,相反,“门槛”更高了,特别是GSP认证,加快了不规范药店的淘汰速度。
据广州市药监局局长房明玉介绍,从7月1日起,凡新开的药店,必须达到GSP的标准,否则不予审批。房明玉进一步介绍说,目前广州药店的数量与几年前相比呈现出了飞跃式的增长。这种药店遍地开花的局面,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购药,平抑了药品价格,给群众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实惠。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药学人员不能满足药店发展的需求,药店为降低经营成本,忽视员工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培训等。从深层次看,广州的药品零售业总体上仍然在小、散、低的水平上发展。据统计,广州现有的3822家药店中,只有899家是连锁药店的分,单体药店占据了76.5%,民营药店约占79%。
针对这些问题,房明玉表示,药监部门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通过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实施量化管理。为解决人手偏紧的问题,药监部门从社会上聘请了一些守法经营、素质高、信誉好、有威信的药店经营者做社会监督员,参与药品监督。另一方面,各分局每天派出执法人员到各药店巡查,以加大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力度。现在,广州共设8个区级的药检所,分布在市内主要区域,基本上能满足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的需求。
据业内人士分析,广州药店目前进入了第二个淘汰阶段。虽然按照国际通行的方法计算,一个中等发达的国家,平均每三四千人就应该拥有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店,按此计算广州应该可以容下约4000家药店。但是即便如此,那些经营规模偏小或经营不善的药店仍难逃“厄运”,因为摆在眼前的不光是严格的日常监管,还有GSP认证这道难以逾越的生死大关。
据房明玉介绍,广州目前通过GSP认证的药店只有415家,剩下的3407家药店必须在明年底前通过GSP认证。目前,药监部门正在组织人手加快GSP认证的速度。房明玉表示,在接下来的GSP认证当中,肯定还会有药店遭到淘汰,首当其冲的是经营面积不到40平方米的单体药店。业
内人士指出,继现在出现的第二个淘汰高峰期后,还可能会出现第三甚至第四个淘汰高峰期。
广州药店情况一览表
年份项目 |
药店总数(家) |
新开药店(家) |
关门药店(家) |
单体药店占比(%) |
2001年 |
2616 |
548 |
无统计 |
无统计 |
2002年 |
3540 |
924 |
62 |
80.4 |
2003年1~6月 |
3980 |
440 |
127 |
77.8 |
(转摘自“医药快讯信息网”)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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