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已达1668个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03-30 12:59:04
截至目前,我国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已达1668个。其中有12个品种被列
为国家一级保护品种,1656个品种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品种,涉及全国88休 闲 居 编 辑
3个中药生产企业;与此同时,依法撤销和中止24批共1530个中药品种生
产批准文号的效力。
中药品种保护工作是在全国中药品种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旨在保
护中药生产企业品种生产权益的行政措施。199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
药品种保护条例》是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自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
员会成立以来,在保护品种质量标准提高,保护企业生产条件改进及保护品种监
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对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中药品种实施有效的行
政保护,对不符合有关条件和规定的中药品种,依法撤消或中止其生产批准文
号。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中药品种的低水平重复问题,保护中药研制单位
及生产企业开发中药新品种和提高中药质量标准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主导品种的
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推动中药行业集约化经营模式的形成,改善企业间无序竞
争的局面,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中药生产企业的科技进步和产品质量的
提高。在促进药材资源的合理应用,提高中药品种的整体质量水平、逐步实现中
药现代化等方面的探索,也取得一定成效。据获,国家中药延长保护品种的审评
工作于去年正式启动“颈复康颗粒”和“腰痛宁胶囊”等208个品种再次获得
7年的延长期保护。
(转摘自“中国金药网”)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