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保障与服务能力是中医参与新农合的支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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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7:19:05
休 闲 居 编 辑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新形势下国家为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解决农民就医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中医药具有“简、便、效、廉”的特点,颇受农民欢迎,在当前新农合筹资水平相对较低的阶段,中医药的这一特点十分有利于其在新农合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5-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调研组,分赴吉林、浙江、云南、湖北4省,对开展中医药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的多个县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就调研情况召开了座谈汇报会。
浙江省开化县属衢州市,位于浙江西部,钱塘江源头,地处浙、皖、赣3省7县交界。全县总人口34.17万、农业人口30.11万,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3652元。该县作为卫生部、浙江省推行新农合制度试点县,至2003年底,全县参保率达到80.98%,参保人数止24.37万人。为在新农合中发挥中医药简、便、效、廉的特点,引导农民选择中医药服务,该县采取了3项措施推进中医药参与新农合工作:
一是将县中医院、衢州市中医院、省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民营中医专科医院――程氏中医骨伤医院都列入新农合定点医院,将中成药、中草药、针灸、推拿等中医药列入报销范围。
二是将中医药门诊费用列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降低起报线,所有中医药门诊费用累计达300元以上即可列入报销范围。
三是在住院病人报销费用时,中医药费用在实际费用基础上上浮50%后,再按分段报销比例计算报销金额,提高了中医药费用的报销水平。上述措施大大提高了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比例。
吉林省敦化市隶属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总人口48万,农村人口22万,农民人均纯收入3005元。该市在制定新农合相关政策时,把中医院确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581种中药饮片、349种中成药以及敦化市中医院15种内部制剂纳入基本药物目录,把中医熏洗、针灸、按摩、理疗等中医诊疗项目纳入报销范围。该市在为中医药参与新农合提供政策保障的同时,还十分注重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2003年,该市为敦化市中医院投人100万元,用于扩建业务用房;为3个卫生院投入10万元,用于中医科室建设。该市还利用乡村医生每月的例会,常年进行中医药知识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组织专家编写相关教材,定期发放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二级以上的中医医广机构对试点县(市)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对口支援,通过设备援助、新技术推广、专家下乡、接受农村中医药人员进修等方式,使敦化市这样的新农合试点县(市)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大提高。敦化市中医院2004年上半年门诊量119416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8%;业务收入达1494148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24%;中医治疗率达74.8%,比去年同期增长11.35%。
云南省弥渡县是该市73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地处大理白族自治川东南,总人口31.2万,农业人口29万,居住着22个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1682元。该县是云南省20个新农合医疗试点县之一。该县在实施新农合过程中,将县中医院确定为定点医院,将中医中药列入报销补偿范围,并将乡村医生自采自种的中草药也列入报销范围。该县坚持“一网多用”,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乡村医生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促进中医药业务在农村的开展。截至2004年5月20日,该县参保农民中医门诊报销人次占门诊报销总人次的9.7%,住院中医药报销金额占新农合报销总额的14.21%。下一步,该县计划加大对中医药的报销比例,实行对中医药的政策倾斜,引导参保农民就近就地尽量使用中草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
湖北省公安县地处长江南岸,江汉平原,总人口103.3万,农村人口79.98万,农民人均年收人2368元。该县2003年被确定为湖北省新农合工作试点县,目前已有46.3万人参加合作医疗,占农村人口的63%。该县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列入合作定点医疗机构,将中药制剂全部纳入报销范围,将7种慢性病或疑难杂症(各种肿瘤、慢性肝炎、中风后遗症、糖尿病、肺结核、肾移植抗排、慢性肾衰)的治疗列入报销范围,积极鼓励中医中药参与新农合,降低医疗费用。
上述4个县(市)均是中医药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县(市),从他们的工作情况看,政策制订过程中对中医药的倾斜和中医药自身服务能力的提高,是中医药在新农合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两个支撑条件,缺一不可。
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第一,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程度及所发挥的作用,与当地原有中医药工作基础有直接关系。中医药工作基础好、群众对中医药较为信赖的地区,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程度就大,发挥的作用也大。第二,政策因素仍是决定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重要因素。一些慢性病采用中医药治疗效果好,但合作医疗政策未将这些病的治疗费用列入报销补偿范围,影响了中医药参与新农合。另外,对于一些乡村医生自采、自种,自用的中草药,大多数地区未将其列入报销范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在规范农村中医药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允许乡村医生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既然允许乡村医生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但用了又不能报销,这给中医药参与新农合带来了困难。第三,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相对较弱,迫切需要提高。长期的投入不足,使县级中医院的软、硬件均处于落后状态,无法充分发挥全县中医药工作的龙头作用。乡村医生中医药服务意识差,水平低,也制约了中医药参与新农合工作。
据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与相关部委磋商,将联合下发关于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指导意见。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充分发挥作用,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农民健康和减轻医疗负担,有利于更好地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他指出,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中作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在制订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特点,给予优惠。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根据本地区疾病谱、中医药专业技术条件等情况,积极开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同时,还要加大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农村中医药人员业务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开展中医药技术服务纵向合作,通过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农民提供合理、有效、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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