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将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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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8:43:57
记者日前获悉,从今年第四季度起,泰州市将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集中招标采购和管理,为药械招标采购提供集中操作的平台,并对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据了解,服务中心成立后,泰州市区(包括市直、海陵、高港、开发区)内所有政府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都必须参加由服务中心组织的药械集中招标采购。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范围,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医疗机构临床用量比较大的药品(每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个药品)以及除国家规定不参加集中招标采购以外的所有药品。 休闲 居 编 辑
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将受医疗机构联合委托开展药械集中招标采购,或者服务中心提供场地及设施,医疗机构联合招标。泰州市还将成立监督管理办公室,并建立由全市临床医学、药学、价格、医保等专家组成的评标专家库。
去年泰州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的以查处“药品回扣”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中,共立案查处药品贿赂案件33件,追缴赃款赃物近800万元。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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