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创新药研发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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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9:10:25
新药研发投入较大,项目的成败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而国内企业在新药品种的选择上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从以下方面积极改进,才能切实搞好企业新药研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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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创新理念
新药研发是一个系统工程,企业应根据实际确立正确的创新理念。
首先,开发一个创新药物需要高投入,且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虽然在我国开发新药成本相对较低,但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没变。企业应该做好必要的准备。
第二,不要强求获得完全创新的新药。开发创新药物的技术要求极高且极全面,包括精细化工、合成、纯化、制剂、药理毒理技术、临床组织和市场策划等。企业应依据自身实力,积极与国内有实力的单位密切合作,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创新项目进行开发。
第三,要做前期和临床前研究。随着创新药物开发项目的增多,没有现存的资料可借鉴,相应的后期失败率会提高,风险极大。因此,只有进行全面系统的候选药物的前期和临床前研究,才能及早删除不良候选药物,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
第四,不要急于求成。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按新药的研发规律去安排工作,不能要求从活性物质一步跨越到候选药物。
――巧妙利用专利
今后我国将主要通过专利保护措施保护新药,让新药获得一段时间的市场独占权,以取得投资回报。在申报专利时应注意: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时机申请专利。因为专利保护时限为20年,如果专利报早了,研发时间用去10多年,上市后只有不到10年的市场独占权,这样会影响投资的回报。另外,在发现新化合物或化合物新活性后,需要进行必要的构效关系等基础研究,如果专利报迟了,有可能出现被别人抢先申请,或关键技术被泄露的情况。
其次,要考虑专利申请的有效性,如权利要求是否全面,是否已包括了具有优良药物样性质的结构类型,说明书中的举例是否支持权利要求等。
第三,要考虑申请国外专利的必要性、范围和优先期。因为申请国外专利后每年需交纳年费,如不按时交纳,则专利保护提前失效。此外,在进行新药项目转让时一定要注意专利的有效性,仅有专利保护或申请受理书是不够的,还要看专利保护是否有效。
――重视前期研究
在新药开发阶段,由于化合物的药物代谢和毒性原因导致开发失败的占40%-60%,因此应尽可能在前期研究中,以较合适的成本获得待开发化合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药物代谢性质的资料,以判定这个化合物或活性物质有无开发价值,并按价值大小分类管理。
在临床前药效学试验方面应注意如下规律:新药药效要有特点且高于或不低于已有药物;应用公认的药效标准判定效果的好坏;已有药物疗效比较显著的话,则新药疗效的标准会比较高。
――注意市场前景
新药是指未在我国上市销售的药品。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新药都值得投资。新药是否具有开发价值,要看其是否有较高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竞争力,疗效及辅助作用、毒性、用药的依从性、生产成本和工艺等方面是否有优势,而有经验的临床医生在这些方面很有发言权。因此,在引进或开发新品种时,最好听听相关专业临床医生的意见,以了解现有品种的优缺点和市场有无新需求,而不只是从技术角度来判定产品的开发价值。
制药企业在研发新药时,都愿意开发市场需求大的品种,如抗高血压药、降血脂药、抗糖尿病药、抗菌素和抗病毒药等,这本无可厚非,但实际上国内企业开发出上述种类的创新药并不多。相比之下,抗肿瘤药物市场巨大,目前也没有特效的药物,疗效标准相对低些,因此国内已有不少企业积极开发抗肿瘤新药。其实,抗肿瘤药物研发的关键在于“创”,如果在疗效和毒性方面比已有品种有显著和实质性提高和改善,就有希望获得成功。在新兴市场(如改善生活质量药物)中,开发新药也相对容易些。此外,随着新药研发技术的进步,未来新药开发应考虑到市场细分和人群细分,针对特定市场和人群开发的有效药物,同样能取得成功。
――关注国外进程
随着对外交流的增多,国内企业越来越注重国外尤其是美国的同类新药的开发进度。
制药企业在选择产品开发时,如国外有同类产品在进行临床试验,一定要关注临床试验的进度和最终结果,因为不少候选药物是在三期临床试验后被淘汰的。
国际药物制造商联合会(IFPMA)主席Krebs称,目前有2/3的人类疾病还没有治疗方法,制药工业是未来最有前景的行业。国内制药企业如能从企业长远发展考虑,加大投资力度,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借助或联合国内高水平的药物研究机构,重视药物筛选和前期研究,最终定能开发出优良药物造福国人。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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