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比价”执行紧做普药有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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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1 00:23:29
为保证国家发改委在今年1月14日印发的《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通知顺利实施,国家发改委办公厅3月28日再次发布紧急通知,就《规则》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但在不少制药企业看来,各地真正全面执行药品差比价还有一定的时间。
首先是因为调整药品价格需要国家发改委确定代表品种,而由于涉及到医保目录的药品品种众多,代表品种非短时间内可以定下来。其次,即使有了代表品种作参照,还要考虑地区差异的因素,因为先动起来的地区的相关企业和单位可能会比后动起来的损失更多,这就需要各地的实施基本一致,但现在看来各地统一实施还有一定的难度。
普药企业忙转手?
此外,令不少企业担心的还有《规则》针对的药品差比价,仅是指同种药品因剂型、规格或包装材料不同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或比值,主要涉及的对象也仅仅是市场上俗称的“普药”,而不包括其他因药品质量等因素形成的GMP与非GMP 药品之间,原研制、单独定价或优质优价药品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差比价关系。然而做普药恰恰是近年被GMP投入、产品降价、材料上涨等多重压力折腾得再没有钱来搞新药的大多数国内药企的无奈选择。差比价规则的实施势必将再次使普药的整体利润下降,今后做普药的企业日子会更加难熬。
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小英告诉记者,华森的普药生产已计划停产,而且近期成渝地区的一些药厂的普药业务也在萎缩,有不少企业已将这部分业务转手或待价而沽。在一些盈利品种的支撑下,原来企业还能勉强保本甚至略亏本为医院生产一些低价的普药,现在看来这种状况也很难坚持下去了。
学者谈“差比价”政策
一项针对不合理药价的新政策却使制药企业产生新的担心,还可能带来新的药品供应问题,这或许是政策制定者所不希望看到的。那么应该怎样协调药价问题呢?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对药品价格颇有研究的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胡善联。他认为,最新的药品差比价政策是值得肯定的。它选取药品的每日限定剂量作参考,对于解决不同企业间相互价格差异过大和市场上的药价混乱会发挥重要作用。依据这个规则来计算药品的差比价,会逐步将那些市场上规格不合理的药品价格调整至合理。
胡善联说,药品差比价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不仅包括目前《规则》里列出的例子,还包括不同药品的差比价问题,如相同功能主治的不同药品和不同主治的不同药品的差比价也都值得研究。此外,对于国家近年出台了许多药价改革政策,但收效却感觉似乎不够明显的现状,胡善联觉得主要是因为医疗改革需要相关主管部门的联动,一些问题如制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问题还需要解决,所以药品价格的改革目前在制药企业产生的反响比较大。
在采访的最后,胡善联建议有关部门今后要注意个别企业利用改变剂型作为不正当牟利的工具,同时认为代表品种的选择应该经过专家的讨论。对于药企的担心,胡善联说:“毕竟各地的情况不一样,从《规则》来看,国家发改委也充分考虑到了企业和地方的现实环境,只对一些注射剂明确了要在6月底以后调价的时间表,这说明还是留给了企业一段时间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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