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游泳池成传染病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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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3-19 04:12:08
来自上海市卫生监督所的消息称,从6月下旬起,本市200余所游泳场馆已陆续对外开放。但不容忽视的是,健康体检工作却没有跟上,泳客在有些场馆只要买张体检卡就能入场了。
记者近日随市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察看了本市部分游泳场馆的体检设施,发现有的体检室尚没“开张”,有的仅设了一块需体检的告示牌,有的甚至连体检的医生也没有。休 闲 居 编 辑
市卫生局在1997年4月8日就作出明确规定,游泳池应严禁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游泳池要制定相应的查验制度,并在场内设有明显的禁游标志。
一家大型水上游乐场所的门口竖有一块“须知”的牌子,上面写着有各类皮肤病及性病的人不得入内。执法人员问一位工作人员,他们如何体检以确定是否有传染病,工作人员回答无任何检查措施,只是立了这块牌。
沪东一家室内游泳池连一块“须知”牌也没竖。要在该游泳池长期游泳,只需交费就可以了。执法人员问,患皮肤病、眼病或传染性疾病的人游泳会不会传染时,一位负责人模样的人说,不会的,这里有循环消毒的设施。
市皮肤病性病医院副院长王学民教授说,游泳池的水经过正规的消毒程序,再定时更新,可起到稀释病菌的作用,减少传染的机会。但如连体检也省去了,很难避免有个别场馆因消毒不过关而使游泳者染上疾病。临床实践已证实,疱疹、癣疹这一类皮肤疾病,单靠游泳池里的余氯消毒是灭不了菌的,存在着传染的机会。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如一味责怪游泳场馆忽视体检工作,也有失公允。
一些游泳场馆的负责人向记者谈到,游泳场馆门口设置的体检站,是应付个别没有体检卡的游泳者的,但要大规模地进行体检,游泳场馆的人员、设备都不具备。如稍认真些,占用时间过长,会引起游泳者的不满,但若眼开眼闭放游泳者进去,又会被指责为体检工作形同虚设。
有关人士认为,全市9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全可以担当起体检的重任,利用现有的设施和人员,就可进行规范的体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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