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的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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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2-09 18:35:26
当自杀行为发生以后,第一步就是挽救自杀者的生命,并且尽量避免留下任何身体损伤和后遗症。
我在“光明”-“应急措施”中已经介绍了很多急救方法和注意事项,不当的救护反而会给自杀者造成更大的伤害,造成终身的痛苦,或给家庭造成医疗看顾的困难和更大的经济压力。请认真阅读。休 闲居 编辑
即使自杀是一种错误的应激,其本质是冲动,但根据自杀倾向的萌发时间仍可分为冲动型自杀和趋向型自杀。详见“自杀种类”。
一般来说,冲动型自杀都是一时冲动,过后心境平复就会后悔。对他的帮助也只是消除环境对自杀行为的不良作用,鼓励其放下包袱,返回正常的社会生活。只要让他感到温暖和信心,危机就可解决。
趋向型自杀获救者,由于其自杀念头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通常於二、三个月内可能会有再自杀行为,若该行为之次数过多,容易变成习惯。因此该类自杀者是需要长期且耐心地陪伴与恢复。亲自陪伴是最好的支持方式,并提供他有关於创伤的恢复方法,以支持性的语句,鼓励当事人多与他人沟通,以获得情绪上的纾解。
心病还须心药治,在挽救回来以后,对于趋向型自杀获救者,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短期内打消其自杀念头,防止再寻短见。由于放不下面子,破罐子破摔。也是重复自杀的原因之一(即使对于冲动型自杀者)。所以一定要树立其信心。不要对其另眼看待或有不良暗示。不能嘲讽。不能有什么让其可能产生误解的言语或行为。过于呵护也是不好的。当然,言语中尽量不要流露出责骂的意思,其氛围、意境和效果应该是温暖。
在他心境仍没有平复的时候,亲情和友情是拉住他的最好理由。在情绪冲动平复以后,对于自杀获救者,我们仍须提供适当的协助,让他想开些。比如说:
1、帮助其了解应激方式的不当之处,以协助增加问题解决的能力。
2、令其信服,告诉他该怎么做,而不是一味否认他原来的做法。对于自杀获救者,思想可能还比较偏激执拗,立比破更重要。对解决问题的形式、手段的教授比较容易,也较容易从利弊得失等出发获得较快接受,但如果要治本,必须帮助他树立正确的目标,指明发展的方向。这是很难的,不但因为思想的转变潜移默化,更因为我们很容易处理不当而失去效果。适当地目标分解,降低期望,提高事情的可实现程度,是缓解压力、树立信心的最好方法。
3、协助当事人扩充其人际圈子,鼓励他走入人群,并多多参加社团、集体活动。或者安排一些能和人多接触的工作,比如卖杂货等。
4、让他们有这样一个牢固的观念:自杀获救,还可以抚平对亲友的伤害,弥补错失,如果真的自杀身亡,那才是真的不可原谅。
在很多情况下,长期的照护对于家属和朋友并不现实。比如,人必须为了生存或维系家庭而辛勤工作。这时必须教会自杀者自行解决心理问题、重返社会的能力。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些在“中国心理热线”的“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栏目中都有详细论述。
当然,还可能有更直接有效的协助方法,大家可以和我一起研究探讨。
人不是孤立的存在,而和社会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死亡会带给周遭的人悲伤与哀悼,然而自杀行为更易使悲伤及哀悼过程拉长,除了感到伤痛之外,其亲人与朋友更会感到羞耻、愧疚,愤怒、被拒绝……等负面情绪(即使是自杀未遂者之家人、好友也会有此种反应)。此外,他们都不愿意去谈及该事件,且为了害怕面对他人责备的眼光,他们多半不愿去寻求协助。所以在急救措施中,不但要关注自杀者,更要关注这些人,适当的处置方式,可协助这些重要他人走出亲友自杀的阴霾,更可预防自杀连锁效应之产生。
自杀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是懦弱的表现。即使是宗教自杀者,虽然表面上是为理想义无反顾,但本质上还是不能面对现实,仅仅是不满而不能为这世界更美好而努力。克服自私、为人着想,并考虑自杀对生者的影响,是打消自杀念头的最佳自我督促用语。一个人要是能够看到自己的价值,觉得自己被需要,自杀的念头会少得多和轻微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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