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怎么办?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5-03-09 23:07:58
凡是健康人,吃了“有毒食物”而引起的以急性中毒症状为主的一类疾病,医学上称之为食物中毒。
常见食物中毒的分类:
细菌性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
动植物性食物中毒
真菌性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特点:
来势凶猛,时间集中
与食物有关症状相似
无传染性
季节性明显
发生食物中毒后的紧急救护:
呼救
立即向急救中心120呼救,送中毒者医院进行洗胃、导泻、灌肠。
催吐
用人工刺激法,用手指或钝物刺激中毒者咽弓及咽后壁,引起呕吐,同时注意,避免呕吐误吸而发生窒息。
妥善处理可疑食物
对可疑有毒的食物,禁止再食用,收集呕吐物、排泄物及 血尿送到医院做毒物分析。
防止脱水
轻症中毒者应多饮盐开水、茶水或姜糖水、稀米汤等。重症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时,可静脉输液,待病情好转后,再进些米汤、稀粥、面条等易消化食物。
向上级报告
除做好以上工作外不应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食物中毒重在预防,预防措施如下:
·对食品生产人员要加强卫生宣传教育;
·在家里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
·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消毒;严禁食用病死畜禽;各种食物都不应放置过久;
·肉类食物要煮熟,防止外熟内生;剩余的食物在吃前应加热或高压处理;
·对不熟悉、不认识的动物不随意采捕食用;
·海蜇等不产品宜用饱和食盐水常浸泡保存,食用前应冲洗干净。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