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新增就业98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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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1-27 03:01:35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表的《200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2004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80万人。
白皮书说,国家采取再就业援助、强化失业调控、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等多种措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2004年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休 闲 居 编 辑
截至2004年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减少到153万人,其中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92万人,在中心的下岗职工全部足额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并由中心代缴了社会保险费。
200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劳动保障监察提供了法律依据。修订颁布了《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各地都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多数地区适时适度地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发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努力促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白皮书说,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制定了推进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修订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更好地满足了参保人员合理用药的需求。
针对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制定实施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工伤待遇支付的专项政策。开展了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的综合调研。针对高风险企业职业风险高的特点,积极推进高风险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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