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12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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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3-21 21:27:40
国务院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推出了“食品安全12守则”:
1、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商店、超市和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去购买食品。
2、尽量选择的品牌、有信誉、取得相关认证的食品企业的产品。
3、不买腐败霉烂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慎重购买接近保持期的食品。
4、不买比正常价格过于便宜的食品,以防上当受害。
5、不买不吃有毒有害的食品:如河豚鱼、毒蘑菇等。
6、不买来历不明的死物。
7、不买畸形的和与正常食品有明显色彩差异的鱼、蛋、瓜、果、禽、畜等。
8、不买来源可疑的反季节的瓜果蔬菜等。
9、不宜多吃国家卫生部提醒的以下10种食物:松花蛋、臭豆腐、味精、方便面、
葵花籽、菠菜、猪肝、烤牛羊肉、腌菜、油条。
10、购买时查看食品的包装、标签和认证标志,看有无注册和条形码,查看生产日期的保质期。对怀疑有问题的食品,宁可不买不吃。购买后索要发票。
11、买回的食品应按要求进行严格的清洗、制作和保存。
12、厨房以及厨房内的设施、用具按要求进行清洁管理。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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