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鼓励捉奸--法学专家巫昌祯解释新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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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17 07:04:04
北京晨报
新《婚姻家庭法》尚在起草中,关于这部法律的种种传闻已经不胫而走,什么“离婚越来越难”了、“为第三者定罪 ”了、“今后捉奸成风”了。有人因此产生疑虑:新婚姻法会不会是一种倒退﹖
休 闲 居 编 辑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新《婚姻家庭法》起草人之一、法学家巫昌祯教授接受采访时说:妻妾成群、养情人不是社会进步,只会导致家庭解体、社会不稳定,甚至会诱发贪污腐败。新《婚姻家庭法》就是要保障婚姻、家庭在健康、有序、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巫昌祯教授说,近年来离婚率上升,不可否认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是从个人私利、私欲出发和婚外恋引起的草率离婚现象确实大量存在。
据一些地方法院统计,这类离婚案件占了离婚总数的40%至50%,而且由于离婚时缺乏慎重,复婚率也在上升。离婚最快的夫妻,婚姻只存在了25分钟。某地一对男女领上结婚证出去买衣服时,因为意见不统一大吵起来,竟又马上返回办理离婚手续。在南方甚至出现了“包六奶”的丑恶现象。面对出现的种种新问题、新情况,我国1981年颁布执行的《婚姻法》显然已经滞后,所以新的《婚姻家庭法》应尽快出台。
因“第三者”导致的家庭破裂日渐增多,新《婚姻家庭法》可能会对此做出相关规定。巫教授说,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姘居、通奸等行为实际上已损害了家庭中另一方的权益,这属于民事侵权,是违法行为,受伤害方有权要求伤害方承担民事责任,但这并不是说要为“第三者”判刑。重婚罪当然不在此列。
就新《婚姻家庭法》是否会造成“捉奸成风”问题时,巫教授说,法律重的是证据。我们并不鼓励捉奸,也不希望夫妻间互不信任、无端猜忌。巫教授说,至于不幸的婚姻和已死亡的婚姻,我们不会加大离婚的难度。新《婚姻家庭法》既保障离婚自由,也要防止轻率离婚。人有选择追求幸福的权力,但是重新选择应该在离婚后。
晨报记者赵孟轶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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