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琴热的思考之九:器乐教学为什么没有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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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07 13:27:57
丽丽学琴已经三年,眼见着别的孩子参加考级,一级一级地升上去,妈妈很着急,因为丽丽连一级也没有考。妈妈始终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老师从来不提丽丽学琴进度的事;并且每次上课好象都是一场"遭遇战"赶上什么,讲什么,似乎从来就没有一个教学规划;由于上琴课就是单对单地上课,所以丽丽的妈妈也不了解其它孩子怎样,最后丽丽的妈妈决定换一个老师。可是新的老师,不但没有解决丽丽妈妈心中的疑问──孩子学琴的进度如何,反而使她发现了更让人不明白的问题──新老师与原来老师教学要求差异很大,不仅使用的教材不同,甚至连很多技术动作的要求都不一样。难到儿童学琴就没有统一的教学标准吗?就象普通小学那样。这一在家长中普遍存在的疑问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涉及到学琴的进度,一个涉及到学琴的教学标准。
在普通小学教学中,教学的进程、内容、教法是高度统一的,儿童在大致相同的年龄上学,用相同的教材,以相同的进度学习,有年级之分。在这种体制下,家长对自己孩子的学习状况是很清楚的;每年两次期末考试,两个假期,一次升级,使家长对自己孩子进步的阶段感很清楚,与其它孩子比起来,自己孩子学习的情况如何也心中有数。但对于学琴,家长心中就完全没有底了。孩子学琴就好象是踏上了没有终点的旅行,没有车站、没有旅伴、也没有里程碑,连司机(老师)走什么路,要把孩子带到哪里也不清楚。 家长希望能够掌握孩子学琴进度,希望有明确的教学内容规划,希望有清晰的教学标准的愿望,来自于与普通学校教育规范的比较。其实儿童学琴的这种教学"随意性"并非老师的责任,而是由器乐教学特殊性所决定的,而造成这一特殊性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儿童在器乐学习方面所具有的能力与条件的巨大个体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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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只要通过规范化的教学就都可以掌握一般的阅读、书写、计算能力,但在学琴的问题上,情况远不那么简单。以钢琴中跳音的技术动作为例,有些孩子几乎在老师示范一次的情况下就能够准确地掌握,做到松驰而有弹性,但有些孩子练习了几个星期都不能达到理想的技术要求。普通学校的教学都是采用集体授课的方式,但这种授课方式在器乐教学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问题主要来源于儿童在器乐学习上表现出的能力差异远远大于普通学校的学习,并且这种能力差异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把学生的演奏水平拉开,因此集体授课的方式一般仅仅适用于入门阶段,再往后就只能采取个别授课的方式。这一事实使得许多教师反对儿童乐器学习采用集体授课的方式。而个别授课的方式是家长们难以把握孩子学琴进度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器乐学习没有统一的教学进度要求并非是由教师决定的,而是由学生的特点决定的,这一点与普通学校学习很不相同,所以家长不应该把自己的孩子与其它孩子相比,更不能强迫要求孩子在多长时间达到什么级别。以钢琴为例,同样学五年琴,有的孩子可以达到业余考级的十级(甚至达到专业化)的水平,而有些孩子连二级也难以达到,造成这种差异的关键原因在于儿童的音乐才能,而不在于老师与家长。在这种情况下,茫目地制定学琴进度目标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由于儿童的个体差异巨大,在相同的乐曲或技术课题上,不同孩子出现的问题可能完全不同;经验表明,相同的问题,对不同的孩子也不能使用相同的方法加以解决。在目前的儿童乐器教学研究的现状下,大多数教学中出现的现象都是教师根据个人经验来处理的。当然这时教师的经验如何就对孩子学琴的效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普通学校的"统编教材"、"教师参考书"在器乐教学中是很难推广的,没有任何一套教材可以适用所有的孩子。实际上,与家长想象的不同,是否能够综合使用多种教材为孩子安排作业恰恰是教师水平与经验的标志,而仅仅采用一本教材往往是教师水平不佳的表现。有些教师甚至错误地采取按照教材的顺序逐曲学习的方法,这种布置作业的方法不利于学生学习有两个原因,一是现有的教材往往在内容的连续性上,并不合理,不同技术课题之间的训练步骤可能并不符合这个孩子的技术掌握情况;另一个原因是,不同的孩子能力不同,有些孩子需要较多的练习才能掌握一个技术要领,而教材中往往安排的作业不够,学生弹完了一首作业,并没有掌握应有的技术动作,还需要更多的曲目进一步加强与巩固,但教材的下一课已经是完全不同的内容了,所以,完全按照教材的顺序挨着练的方法不适用于大多数学生。器乐学习不仅不能采用统编的教材(入门阶段除外),甚至同一教材也往往会因不同的学生而在教学顺序安排上有所不同,这并非如一般家长所认为的是"不规范",而是种器乐教学的特点所决定的。
除了基本乐理知识外,大部分器乐学习的主要内容不是言语性的知识,而是操作性的技术动作与直觉性很强的"乐感",这些学习内容的非言语性,决定了语言表达与概念使用的规范在器乐学习中很难建立。一个跳音的动作,一个乐句表情的处理,往往做一个示范学生就可以掌握,但用语言描述起来不仅非常繁琐而且往往使人不知所云。"只可意会,不能言传",在器乐教学中是特别常见的现象,在实际教学中,这些难以言传的东西往往就要用大量的形象比喻来暗示,所以几乎每个教师都有一套自己独特的"术语"来描述技术现象或乐感表现。这就是为什么,器乐教学中没有标准化的"教师辅导手册"或"自学教材"的原因。有些家长来信,希望能够通过"辅导手册",来辅导孩子;有些成人希望通过"自学教材"来学习器乐都是不现实的。对教学录像带也不能寄予太大的希望,因为有些器乐学习的录像带即便包括了孩子学习的乐曲,但录像带中所讲解的问题,可能并没有在自己孩子身上出现,而孩子的问题恰恰录像带上没有讲;甚至录像带中的音乐处理也不能作为"标准"看待,你的学琴教师对音乐的理解可能与录像带中演奏家的理解不同,而音乐艺术的理解与演绎是没有统一标准的!
我们不排除不同的器乐教师教法不同有正确与错误之分,但同样是正确的概念,也存在着不同教法的问题,比如说,一个学生弹琴时手指非常紧张,但实际的解决方法可能不是直接让他放松手指,而是让他首先放松肩膀与手臂;还有诸如小指站不起来,大指向里折等等现象,可能是由于年龄与骨骼的原因造成的,要随着孩子长大才能逐步解决,而不能急于求成。同样的问题,出现在不同的学生身上,就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教师需要在许多关系的考虑与权衡中决定什么问题应该指正,什么问题应该放弃要求而留待今后解决,而这些都无法加以统一规定。要是再考虑到学生的学琴兴趣与学习动机的因素,那么,不仅仅作业内容安排要因人而异的相应调整,连上课的时间都必须根据学生当时的情况来决定,有些家长要求教师必须上满一小时,其实,如果教学内容已经提前完成,再拖时间,不仅没有效果,反而会降低上课的效率,不利于学生在课堂上保持注意力集中的习惯(当然教师不负责任地缩短上课时间的现象也是有的)。至于"每课时练习哪些曲目","基本功训练与乐曲练习如何同步进行","每学期要完成哪些课目","如何把握学生的程度",都是教师在相当复杂的判断下根据经验决定的。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家长期待自己能够根据一种标准化的教学"指南"来指导孩子学琴、检察教师的水平是不行的。
对于我国的大多数学琴孩子与家长来说,要接受现有教琴老师水平的现实。但从更高的标准来看,目前的状况除了有器乐学习本身的特点之外,也存在着器乐教学科研不足的问题。造成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器乐教学的个别授课方式。这种方式极大的阻碍了教学经验的交流,使许多教师多年积累的教学经验及发现的问题与现象得不到及时、系统地整理、分析与研究。与普通学校教育相比,器乐教学的科研水平差,科研成果推广慢,因此相当长的时间内,家长们一方面需要认清器乐教学没有规范化模式的特点,另一方面也要认清器乐教学整体水平不高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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