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实施1年来股市出现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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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5-14 08:24:58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29日说,《公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两法”)修订颁布一年来,伴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全方位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出现了转折性变化,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有所增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证监会29日在京共同举办“《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尚福林说,一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两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展开;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及时跟进,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健全,依法治市水平进一步提高;证券执法工作力度加大,有力地打击震慑了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尚福林表示,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高度透明、资金流动迅速、博弈纷繁激烈的市场,由于市场主体和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存在多方面矛盾。要保证资本市场必要的秩序和理性,必须借助法治手段和机制。要深刻认识到,法治是资本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和稳定发展的保障;法治文化的形成,需要长期、精心的培育。因此,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
他说,面对当前资本市场的形势,“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对待,认真分析和把握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今后将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继续改善市场运行机制,推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强化市场功能,提高市场效率,不断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
他表示将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工作理念,积极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落实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高管人员个人责任、明确中介机构尽责要求、强化信息披露、建立风险预警等为重点,调整监管执法工作思路和方法,坚决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指出,从一年来的实践看,公司设立、运作更加规范,证券市场一系列重大改革和依法监管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一些多年来困扰证券市场发展的难题正在得到解决。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表示,“两法”修订实施的实践证明,更为完善的公司证券法律制度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法制办高度重视“两法”配套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已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的起草工作纳入明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指出,“两法”修订实施,对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提供了与客观经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法律环境和有力的法律保障。纪念“两法”实施一周年,应坚决落实依法治市,坚持不懈地把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到实处。越是形势好转,越要重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使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自觉遵纪守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耿亮、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等也在会上做了发言。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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