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遭毁容,为何维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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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5-20 11:43:00
记者:前不久《中国消费者报》刊登的一篇文章《美容常毁容,顾客维权难》引起了社会关注,近日记者采访了这篇报道的记者贾峻峻,请他和消费者谈谈在美容过程中遭到毁容时,为什么维权难的问题。
贾峻:最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接到了大量的美容毁容的投诉,这样的问题很多。我做了一个统计,去年一年“3.15”投诉中心接到的投诉大概有140多起,去年11月份受理了70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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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觉得投诉多,是否说明这个市场在扩大?美容的人多了,同时也出现了不规范的地方。
贾峻:的确是,我在采访中发现很多爱美的女士,有了钱后想留住自己的青春容貌,翻开报纸后看到很多广告。
记者:你所采访的消费者,具体遇到是什么样的情况?
贾峻:我采访的朱女士是位非常典型的一例,她是名翻译。在春节7天长假时,她想做面部除皱,她偶然看到一个广告,是一家新开的门诊部,在一个大厦里,而且有优惠,所以这位朱女士在2月6号做了全面手术,手术费一万块,朱女士当场付了9600块钱。朱女士说她非常气氛的是,当她的头发被剃掉后,美容院的工作人员才出示合同,如果我不做这个手术,我就无法出门,所以没有办法我只能做了。可是合同有很多地方让我生气,其中有5条是在手术进行中出现的,第一是麻醉意外,第二是出血、感染、瘀血、瘀斑,第三是头发麻木,面神经损伤,第四是两侧眉毛不对称,第五是头发掉了。如果出现这5种情况,美容院可以不承担责任。更让朱女士感到气愤的是后面的条款“以上各项已告知本人及家属,本人和家属非常理解上诉各项意外和并发症发生的可能性,愿意承担各项风险同意手术,并在本协议书上签字为证,承担法律责任”。朱女士看到这份合同后,非常气愤,与美容院进行交涉,结果这家美容院的主刀大夫说这份合同完全是从深圳克隆过来的,我们在深圳做过8年,没有一位消费者提出过疑问。因为朱女士有点法律头脑,她坚持不做,门诊部把承担法律责任6个字划掉了,朱女士看到这6个字被划掉后,而且自己的头发也被剃掉了,所以签字同意做手术。
手术做完后,本来是想美容,可朱女士最担心的结果出现了,果然她的两个眉毛明显的不对称。于是,朱女士就与美容院进行了交涉,后来美容院承认他们在手术中有些失误,同意在6个月后做一次免费整形。朱女士得到这种答复后,感到非常气愤,她已经不信任这家美容院的技术,所以她坚决不同意在做整形。还有一点令朱女士感到非常气愤的是,她做完手术后感到眼睛非常疼,美容院给她开了一些眼药水,可滴了两天后,眼睛肿得像桃子一样,去协和医院检查,结果是这种眼药水令眼角膜大面积脱落,协和医院让她停了美容院的药,另外开了一些药。所以朱女士认为自己被美容院彻底地毁了容,而且还受到了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于是,她去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现在,她已经两、三个月不能上班了。
记者:她投诉后,是否已经有了结果?
贾峻: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受理这件事后,非常重视,做了一些调解,美容院承认在手术中存在方案设计不当,但是他们对朱女士眼睛受损的情况持有怀疑,希望对眼睛受损的程度进行鉴定。美容院认为自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承担多大,与朱女士提出来的条件有一定的距离,所以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消协在努力地调解这件事情。
记者:像朱女士这样的情况,可能不是一、两件,对于这种类似的情况,市场管理部门有什么说法?
贾峻:现在美容市场是国家放开的一个市场,但也不是完全放开,它需要到卫生部门备案,取得相应的资质,但是准入的门槛不是太高,而且也比较混乱。我们采访了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的有关人员,对于美容合同经常出现很多问题,合同处的负责人是这样解释的:由于美容市场刚刚兴起,国家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规范文本,所以大部分美容院在和消费者签订美容合同时,所用的合同都是自己单方制定的,往往是从医院手术合同中借鉴过来的,并做了一些更改,但是这些文件出现了很多对消费者不平等的条款,如果消费者不认真地阅读合同,出现了美容失误,出现了毁容现象,消费者在索赔维权时,可能会很困难。
记者:司法界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这个情况?
贾峻:我采访了石景山法院的几位法官,法院认为当前医疗美容合同很不规范,医疗手术协议很多是由美容院单方制定的,在合同中,他们只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很多合同缺乏公平性,法官在审案的时候,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因为国家没有规范统一的格式合同,美容院制定的合同消费者认同可,签订了,因而带来了很多纠纷、争议,但是法官又不能重新认定这个合同,所以这中间存在很多困难。所以说,法院审理美容毁容案是非常困难的。据我了解石景山法院和西城法院审理了很多美容毁容的案子,都是因为美容合同不规范造成的。
记者:消费者如果遇到美容不成反被毁容的情况,有关部门准备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扭转这个局面?
贾峻:随着市场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容院应运而生,但是目前还没有出台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什么时候出台国家规定的合同文本,主管部门还没有一个说法。
记者:以上是《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贾峻峻谈,在美容过程中遭到毁容时,为什么维权难的问题。欢迎朋友们收听新闻广播每天中午12:20播出的《新闻追踪》节目。(记者:冯放)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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