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局查获假药“治淋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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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6-19 08:18:33
近日,遂宁食品药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城区一个体诊所使用的进口药品“治淋炎”( 规格:2g,标示生产厂家:意大利法马迪药厂,批号:P6226)、“头孢噻肟三嗪钠”(规格:1g,标示生产厂家:Cheil Foods&Chemicals Inc.Pharmaceutical Division Seoul,Korea,批号:6150),以上两种药品的包装及说明书均未标示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经立案调查,该诊所不能提供上述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国家局网站上也查不到上述品种及上述生产厂家。该诊所在购进上述药品时,未索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现已无法联系此人,无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该诊所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及使用假药的行为,构成法条竞合,根据法条竞合重法优于轻法、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适用原则,本案定性为使用假药,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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