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从山盟海誓中醒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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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6-21 07:50:37
未婚同居已是司空见惯,一纸婚约被视如枷锁,爱情追求自由至上。然而,许多时候,“痴情女子负心汉”便是这爱情旋律的休止符。始乱而终弃,社会对此类事情的态度从谴责到宽容到麻木,受害的女方有苦难言,往往踏上一条不平的人生路。如何看待“作废”的“爱情诺言”?怎样避免“受害”而学会自我保护呢?笔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中山大学心理咨询中心的古南永老师。
感情与责任同居关系破裂后,一般人会对女方持同情的态度,即使她得到赔偿,也会被认为是脆弱无奈的表现,而男方则多数时候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从咨询者的心理看,男方在作这种选择时,大概有三种类型的心理:一是内疚,觉得自己对不起对方;二是认为以前的“我”与现在的“我”不同了,感情出现新的变化,极想摆脱又无法摆脱;三是一方面想负责,另一方面又觉得感情与责任有一定的冲突,使其不情愿与女方相处下去。其中第三种心理具有一定代表性。反观女方,由于其执着、专注的感情特点,强烈要求对方负责,认为感情与责任是一致的,所以难以原谅对方“抛弃”自己的行为,即使得到赔偿也会很失望。
自我负责与社会教育中国与大多数国家一样属于世俗化国家,因而不像伊斯兰教国家那样对男女关系有较多约束,社会不可能用法律来制裁这种“不道德”行为,处于这种关系中的女子只有自我负责。这种自我负责既体现在选择恋爱对象的慎重考虑,又表现为从安全防范与性健康角度取得性关系中的自我保护。目前,高校教育逐步重视对学生的情感教育,另外社会用多种方式,如媒体传播,广州的“零点1+1”电台节目就是个好例子,还有定点设置的自动售套机,性用品专卖店,甚至专家讲座等,冲破中国“谈性色变”的传统偏见,为生殖健康与性健康意识的增强起到重要作用。这样,两性关系中的生理与心理损伤可以减少到最小,也为自我负责提供了更大可能。
最后,古南永老师告诉笔者,有人既然认可了这种同居行为,就应当自立到能对“爱情诺言作废”有充分心理准备,而不至于为爱一生蹉跎,遇到爱情挫折的青年可以想想罗曼·罗兰对贝多芬说过的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休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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