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胸减肥购物节目今起停播:三次违规禁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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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7-09 08:46:47
从今天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药品、丰胸、减肥等五类产品电视购物节目。31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违规的电视频道和电台将被停播所有广告——
广电总局:继续播出丰胸等广告的机构将被暂停广告发布权
广电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自8月1日起生效。届时两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规播出机构将被暂停广告发布权。
记者7月31日在两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通知生效后,两部门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研究执行中的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机构和企业将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同时工商总局还要加紧修改相关法规,如药品广告的发布标准等,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节目和电视购物节目有法可依。
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说,通知生效后,广电部门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将对全国地市级以上自办频道进行严格监看,当地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强监听各级广播电台。违反通知要求的播出机构将收到整改通知单,如果一个播出机构60天内收到3张整改通知单,将被依法暂停其广告发布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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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播”医疗广告旨在促进电视购物行业健康发展
“叫停介绍丰胸、减肥等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并不是要封杀这一行业,而是要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7月31日说,对电视购物行业总体上还是要持支持态度。
据介绍,被叫停的这五类产品的节目占电视购物节目总量的半壁江山。因此有人认为,此次“禁播”对电视购物节目是个致命打击。但任谦认为,短时间内来看对行业有影响,长远来看则会促进其健康稳定地发展。
任谦指出,这五类产品都和消费者的健康密切相关,其中许多产品没有取得审查资格,消费者对此意见很大。这严重危及电视购物行业的发展。他说,电视购物行业的第一次高峰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有上千家企业加入,但因为缺乏市场诚信,消费者对产品不信任,2000年曾下滑到谷底。因此在新的发展机遇面前,要监管先行,对当前突出的问题进行整顿,同时行业本身也要自律,电视购物节目内容应当真实、合法,这样才能维护行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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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屡禁不止主要源于“利益体”失职
“广告主是否提供真实合法的文件?广告公司是否根据审批的合法文件设计广告?媒体播放广告前是否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屈建民的“三问”,道出了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根源:“利益体”的失职。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但各类媒体上依然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虚假广告。屈建民31日在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指出,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关键在于它的“利益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失职。
广告法规定,广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下列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但是许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为追求利益,并没有严格依法行事,有些播出的广告与审查内容完全不同,导致了大量虚假广告的出现。
屈建民说,规范、整顿广告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广告主,都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任何一个环节的脱节都会给虚假广告留出通道。
屈建民说,发现一个虚假广告可能是一二分钟的事情,但是要处理一个虚假广告却要一二个月的时间,因为要依照法定程序查证取证。因此他表示,杜绝虚假广告的最好方法不是出现一个消灭一个,而是应从源头抓起,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都应本着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不让虚假广告有出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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