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食物不能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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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20 09: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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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养生网回答:1.红豆忌加盐吃
红豆能促进心脏活化,并有利尿消肿的功能,但是,红豆制品只能做甜食,如为了口欲加上盐,利尿的功能就会减半。而且甜咸参半的食物,吃后使人神经不安。
2.吃豆腐忌放葱
吃豆腐放葱是不科学的,因葱中含有大量的草酸,可以与豆腐中的钙结合成为白色沉淀的草酸钙,使钙难以吸收,我们知道钙是人体必需的元素,长期这样,会降低豆腐的营养价值,如果进食含钙量丰富的食物较少,则可能使体内缺钙,出现烦躁不安、抽搐、软骨症等症状。因此,在烹制豆制品时,最好少放或不放葱。
3.奶粉忌用酸梅晶作甜味剂
有些人喜欢把奶粉和酸梅晶放在一起冲泡,用酸梅晶作糖 来使用,这是不科学的。因为在冲泡过程中酸梅晶中的柠檬酸 与奶粉中的蛋白质充分作用,会出现蛋白质凝结的现象,越是搅动,凝结现象就越明显。因此,不能用酸梅晶或山核晶、菠萝晶、桔子晶等作为甜味剂。另外,因红糖也有明显的酸性,加红糖后亦发生蛋白质凝结的现象。
4.忌豆腐与菠菜同煮
豆腐是在豆浆中加入盐卤或石膏后制成的。盐卤中有氯化镁,石膏含有硫酸钙,菠菜中含有很多草酸,它可与氯化镁、硫酸钙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不溶于水的草酸镁或草酸钙的白色 沉淀。人体就不能吸收钙盐和镁盐了。因此,菠菜与豆腐同煮是不科学的。
5.忌红、白萝卜同煮
红萝卜与白萝卜同煮是不科学的,因红萝卜中含有一种抗坏血酸酵酶,能破坏白萝卜中的维生素,二者合煮便降低了白萝卜的营养价值。因此,红萝卜与白萝卜要分开加工。
6.忌萝卜和人参同用
人参大补元气、益血生津、宁神益智,对体弱乏力、低血压、贫血、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症有良好的效果,是补气佳品,能强体壮力,特别适用气虚无力者;而萝卜有下气定喘、化积消食之功效。若两者同时服用,一个补气、一个破气,人参的补益作用就会减弱。另外,萝卜利尿,有消积作用,会影响人参有效成分的吸收,加快排泄,对人参的滋补作用也产生影响。因此中医认为箩卜和人参同时服用是不科学的。
7.忌酒与咖啡同饮
咖啡的主要成分是咖啡因,其对大脑皮层有选择性兴奋作用。适量饮用咖啡能使人消除或减轻疲劳、振奋精神、增加食欲,提高工作效率。
适量饮酒对人体也是有好处的,因为饮酒后90%的酒精可直接由十二指肠和空肠吸收而进入血液。酒精在肝脏中被转变为乙醛,并被每个细胞所利用,起到帮助消化、舒筋活血、消除疲劳等作用。适量饮酒,还能增加血液中高密度脂蛋白的流动性,从而降低心脏的发病率。
但是,如果酒与咖啡同饮,即使饮量很少,也会使大脑皮层由极度兴奋转入极度的抑制,并刺激血管扩张,加快血液循环,大大增加了心血管的负担。其对人体造成的损害比喝酒过量大得多,甚至危及生命。如果过量同饮酒和咖啡,其结果不堪设想。所以,切忌酒与咖啡同饮。
8.忌牛肉与栗子同炖共炒
牛肉甘温,补中益气,补脾胃壮腰脚;栗子甘咸而温,益气厚肠胃,补肾气。从食物药性看二者并无矛盾;从营养成分看,栗子除含蛋白质、糖、淀粉、脂肪外,富含维生素C,每100克中高达40毫克。此外,尚含胡萝卜素、B族维生素和脂肪酸。栗子中的维生素C易与牛肉中的微量元素发生反应,削弱栗子营养价值。而且,二者不易消化,同炖共炒都不相宜。
在古籍《饮膳正要》中也有“牛肉不可与栗子同食”的记载。同时,有人还发现牛肉与栗子同吃会引起呕吐。
9.忌肉类与豆类同煮
从营养观点来看,豆类是不应该与肉类搭配的,原因有以下几点:①豆类中植酸含量很高,它常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而影响二者的可利用性,降低其利用效率。②多酚是豆类的抗营养因素之一,它与蛋白质起作用,影响蛋白质的可溶性,降低其利用率。多酚不仅影响豆类本身的蛋白质利用,在与肉类配合时也影响肉类蛋白质的消化吸收。③豆类纤维素中的醛糖酸残基可与瘦肉、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铁、锌等成鼓合物而干扰或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④豆中含有产气的化合物一寡糖化合物如棉籽糖、水苏糖和毛蕊花糖等,由于人体消化系统不分泌半乳糖旮酶,因而不能消化这些化合物。它们在大肠腔内由于细菌的作用,分解后产生大量气体,加上消化不良等因素形成腹胀气塞气滞。
10.忌鸡肉与鲤鱼同烹
鸡肉甘温,鲤鱼甘平。鸡肉补中助阳,鲤鱼下气利水,性味不反但功能相乘。鱼类皆含丰富蛋白质、微量元素、酶类及各种生物活性物质;鸡肉成分亦极复杂。古籍中常可见到鸡、鱼不可同食的说法,主要不可同煮、同煎炒。
11.忌鸡肉与芥末同食
这两种食物如果同食后,会伤元气。因芥末是热性之物,鸡属温补之品,恐助火热,无益于健康。
12.忌鸡肉与大蒜同食
大蒜原称“葫”,其性辛温有毒,主下气消谷,除风、杀毒。古人说:“大蒜属火、性热喜散。”而鸡肉甘酸温补,二者功用相佐,且蒜气熏臭,从调味角度讲,也与鸡不合。古典《金匮要略》中就有“鸡不可合葫蒜食之,滞气”的记载。
13.忌兔肉与鸡蛋相共食
兔肉性味甘寒酸冷,鸡蛋甘平微寒。二者各有一些生物活性物质,若同炒共食,则易产生刺激肠胃道的物质而引起腹泻,所以不宜同食。
14.忌鸡蛋与豆浆同食
经常食用的鸡蛋和豆浆,都是富含蛋白质的营养食品。从科学饮食角度而言,二者同时食用,会降低其营养价值。因为生豆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物,它能抑制人体蛋白酶的活性,影响蛋白质在人体内的消化和吸收。鸡蛋的蛋清里含有球性蛋白,它可以同豆浆中的胰蛋白酶结合,使蛋白质的分解受到阻碍,降低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率。所以,豆浆与鸡蛋或蛋类食物,要间隔一段时间再食用,不宜同食。
15.忌鸡蛋与味精同炒
鸡蛋本身含有许多与味精成分相同的谷氨酸。炒鸡蛋放味精,不但浪费了味精,而且破坏和掩盖了鸡蛋的天然鲜味,并不增加鲜味。因此炒鸡蛋不宜放味精。
16.忌兔肉与姜同食
兔肉酸寒,性冷。干姜、
生姜辛辣性热。二者味性相反,寒热,易致腹泻。所以,烹调兔肉时不宜加姜。
17.忌猪肝与菜花搭配
炒猪肝不宜配菜花炒食。菜花中含有大量纤维素,纤维中的醛糖酸残基可与猪肝中的铁、铜、锌等微量元素形成螯合物而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
18.忌猪肉与田螺同食
猪肉酸冷寒腻,田螺大寒,二物同属凉性,且滋腻易伤肠胃。故不易同食。
19.忌猪肝与鹌鹑肉混合烹炒
新鲜的猪肝与鹌鹑肉混合烹炒中,各自所含的尚未失活性的酶与其他生物营养素、微量元素,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酶需加热到一定温度才失活),产生一些不利于人体的物质。
某些物质进入人体后,干扰了微量元素(如铁、铜)的代谢,影响了某些酶的形成与激活,或破坏了一些必需的维生素,以致引起不良的生理效应,产生色素沉着而生墨干。这种相克关系古时李时珍也曾在《本草纲目》中有记载。
20.忌羊肉与豆酱同食
豆酱系豆类熟后发酵加盐水制成,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氨基酸和钙、磷、铁等元素,性味咸寒,能解除热毒。而羊肉大热动火,二者功能相反,所以不宜同食。
21.忌羊肉与乳酪同食
乳酪是用原料乳经乳酸发酵或加酶使它凝固并除去乳清制成的食品。其营养价值高,且易消化。乳酪种类很多,成分也因种类不同而异。一般来说,其主要成分是蛋白质、脂肪、乳糖,丰富的维生素和少量的无机盐。乳酪味甘酸性寒,羊肉大热,而且乳酪中含酶,遇到羊肉可能有不良反应,所以不宜同食。
22.忌羊肉与醋搭配
醋中含蛋白质、糖、维生素(B, Bn, Pp),醋酸及多种有机酸(如乳酸、玻硝酸、柠檬酸、葡萄酸、苹果酸等)。醋中的曲霉分泌蛋白酶,将原料中的蛋白质,分解为各种氨基酸。其性酸温,能消肿活血,杀菌解毒;食物药性又与酒相近。所以,醋可去鱼腥,宜与寒性食物如蟹等配合,而羊肉大热,所以不宜配醋。
23.忌羊肉与荞麦面同食
据《本草纲目》载,芥麦气味甘平,性寒,能降压止血,清热敛汗,而羊肉大热,功能与此相反,所以不宜同食。
24.忌柿子与螃蟹同食
食柿前后不可吃醋,亦忌同食螃蟹,因为醋或蟹肉中的蛋白质易与柿子中的单宁酸物质凝结成块而不易消化,可导致呕吐或腹痛腹泻。
25.忌啤酒与白酒同饮
有些人喝了烈性白酒,同时又喝啤酒,这种喝法不好。啤酒虽然是低酒精饮料,但其中含有大量水分和二氧化碳,两者混喝后,会加速酒精在全身的渗透,对肝脏、胃肠和肾脏等器官发生强烈刺激和危害,影响消化酶的产生,使胃酸分泌减少,导致胃痉挛、急性胃肠炎、十二指肠炎等症状的出现,对心脑血管危害尤甚。
因此,啤酒与白酒忌同时饮用。
26.忌牛奶与桔子同食
牛奶在胃中,在胃蛋白酶和胰蛋白酶的作用下分解,然后进入小肠才能被吸收。如果饮奶同食果酸较高的橘子等水果,奶中蛋白质与果酸及维生素C发生复杂的生化反应而凝固成块,这样会影响奶中蛋白质和橘子中维生素C等的消化吸收,而且还会出现腹胀、腹泻和腹痛等不良反应。
27.忌与海味同吃的水果
海味中的鱼、虾、藻类等含有比较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如果把它们与含有鞣酸的水果:如葡萄、
石榴、山楂、柿子等同食,就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而且容易使海味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成一种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这种物质刺激肠胃,引起人体不适,出现呕吐、头晕、恶心和腹痛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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