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引酒过量对人的身体有什么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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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18 0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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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 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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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无论度数高低,都是含有酒精的饮料,而酒精( CZHSOH )是一种能够刺激和麻痹神经系统、有镇静作用的物质,进入口腔后,它经过人身的胃、小肠,渗入到血液中,再由血液带到身体的各个部位。在肝脏内,酒精分裂成水、二氧化碳和能量;在大脑内,当它麻醉了大脑细胞时,思维过程直接受到干扰而变缓,酒精浓度越高,受影响的脑细胞就越多。
每一次过量暴饮,往往带来下面一系列危害:
1 、伤害身体。酒精过量,会程度不同地造成心率加快,皮肤升温,神志不清,控制力减弱,动作不协调,或出现疲劳、恶心、头痛、呕吐,严重的还会出现酒精中毒现象。 1999 年 12 月份.某高校一研究生在宿舍死亡,其家要求公安机关查明原因,公安机关侦查后排除了他杀和自杀可能,后经病理解剖查明,该生符合乙醇中毒而死。因喝酒丧失生命,实在不值得。
2 、殃及四周。醉酒后,由于身不由己而行不知所往,处不知所持,食不知所味;一种原始的冲动使人变得野蛮、愚昧、粗暴;异常的兴奋,又能诱导人为所欲为,出现迷离恍忽而又洋洋自得的举止。人在这种失去理智的状态下很容易对周围的人破口谩骂,动手殴打,或者从事一些莫名其妙的破坏活动。
3 荒废学业。很难想象一个醉汉还能潜心于钻研什么学业。醉酒的程度同智力恢复所需的时间大致成正比,在当今知识飞快更新的信息时代,不难推算出,一个经常醉酒的人在工作和学习上的损失到底有务大。
4 惹是生非。醉酒的人动辄摔倒、撞伤,酒后开车酿成大祸一类案件屡见不鲜;酒后溺水身亡,自食恶果的一类悲剧也不乏其例;酒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伤害他人过铁窗生活的屡见不鲜,惨痛的教训实在太深刻了。为此,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醉酒的人违法犯罪,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正因为饮酒有上述危害,为了保证同学们健康成长,维护正常校园秩序,有关部门规定,大学生在校园内一般是不允许喝白酒的,更不许酗酒。
在饮酒问题上有哪些应该纠正的糊涂观念和错误作法
引起人们酗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要特别注意以下糊涂观念和错误作法的出现;
l 、“今朝有酒今朝醉”,“借酒浇愁”。这里表现的实质是逃避现实、自暴自弃的消极情绪。“药能医假病,酒不解真愁”。
2 、自命风流高雅,试图借酒引发冲动,产生某种“灵感”,到头来“灵感”未寻到,自身却醉乱如泥。
3 、片面理解“酒逢知己干杯少”.以为交朋结友离不开饮酒作乐。事实上“酒肉之交”未必靠得住。
4 、错误地认为“男子汉天生应当会喝酒'。其实,用这种标准来衡量‘男子汉'未免失之偏颇“会酒未必真豪杰,忌酒如何不丈夫?”
5 、为达到预定目的而特地设酒摆宴,饮酒为名,交易是实。
6 、逢场作戏,为“助兴”而即席端杯,或出于好奇而涉足,这种人最容易成为被摆弄的对象。
7 、故意饮酒滋事,耍酒疯,实则是出于报复和渲泄的目的,以歪就歪装糊涂,用醉状掩盖自身不正当的言行。
8 、硬着头皮充好汉,在酒桌上,“舍命陪君子”,“为知己即便是滴滴畏也喝下去”,“一醉方休”。这种人大多酒量并不大,总想博取他人的诚服,而最终往往授人以笑柄。
凡此种种,不~而足。其中不乏陈腐观念和陈规陋习,有些则是嗜酒者的自欺欺人的贪杯“口实”。当你举起酒杯时,不妨思忖一番,你是“为何而饮”,“为谁而饮”,“今朝饮酒又是为哪番”?
应该怎样禁酒和预防酗酒
国家教委明文规定校园里不准经营烈性酒,学生守则也有严禁酗酒的条文,但问题在于你是否真有诚意,是否真的认识到了酗酒的危害,如果确有禁酒的诚意,深切体会到酗酒的危害,那么你不妨试一试如下一些方法:
l 、禁酒者。不要把不会喝酒当作一种遗憾,人群中,滴酒不沾者毕竟是大多数。要做到始终如一地禁酒,最难过的关是亲朋相聚、朋友相约的场合。不要被一些“难得的聚会”,“今天不同寻常”之类的言语所打动。这时最好要注意几点:
( 1 )开席即声明自己不会喝酒;
( 2 )拒绝要有礼貌;但是态度要坚决,不要给人以“在讲客气”的错觉;
( 3 )主动倒上一杯饮料或茶水作陪;
( 4 )不喝酒是一种权力,态度要大方。
2 、饮酒者。无论自斟自饮还是群饮,都不要忘了“节制”、“适度',同时要注意几个细节问题:
( 1 ) 饮酒之前先吃点东西 , 空腹酣饮 是最容易 醉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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