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生参加医保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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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12 14:30:06
大人生病有医疗保障,孩子生病了却只能由家庭来承担费用。在合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合肥市政协委员何庆瑞提交提案,建议将中小学生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而昨天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和合肥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安徽省中小学生参加医保“指日可待”。其中,该省宣城市宣城区、马鞍山、淮北等地已经先期启动。
医保应惠及中小学生
何庆瑞表示,合肥市现行的医保政策没有惠及中小学生。孩子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家庭支付,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对于一般家庭而言,负担极其沉重,有的甚至倾家荡产。
他建议,凡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不受户口限制,均应纳入医保。参保学生患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时,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由医保按适当比例支付;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与患病住院费用同等报销。
相关政策已在酝酿
昨天下午,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有关人士介绍,2005年,该省劳动保障部门要求马鞍山、淮北两市在全省进行试点,包括中小学生等在内,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调查测算,今年两市已经启动试点。与此同时,在去年下半年,宣城市宣城区的中小学生可以享受到医保。
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佘军处长介绍,目前合肥也在酝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中小学生、城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等在内,全部纳入医保范围。今年,该制度会启动实施。
记者还了解到,安徽省正在酝酿《安徽省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同时各地也在酝酿具体实施办法,许多城市也把“中小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纳入进来。
(转载自《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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