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照X光的间隔不得少于几个月才不会伤害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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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8 11: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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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闲 居 编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X光检查作为一种常见的医学诊断手段在国内临床上得到广泛的应用,尽管大部分患者知道辐射对健康有一定危害,但都认为其危害微乎其微,为了治病也习惯于暴露在X光射线之下。
然而,专家指出,X射线检查对人体有损伤,射线照得越多,致癌的危险性越大,因此国家卫生部早在2002年颁发的《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中就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应对受检者进行必要的防护。但是令人感到震惊的是,目前大部分的医院都在违规操作,“病人无任何防护进行X射线检查”似乎已成惯例,而鲜有人意识到其中的危害,事实上大多数的患者恐怕都不知道卫生部有这个规定存在。
【周末报报道】 X光检查作为一种常见的医学诊断手段在国内临床上得到广泛的应用,尽管大部分患者知道辐射对健康有一定危害,但都认为其危害微乎其微,为了治病也习惯于暴露在X光射线之下。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1月17日,北京市疾控中心放射卫生防护所主任技师杜国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的最新的研究结果估算,以一座1000万左右人口的城市为例,每年大约会有350人左右可能因照射X光诱发癌症、白血病或其他遗传性疾病。在X光、CT检查比较普遍的日本,每年新增癌症病例中3.2%是由这两种检查造成的。
有专家指出,X射线检查对人体有损伤,射线照得越多,致癌的危险性越大,因此国家卫生部早在2002年颁发的《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中就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应对受检者进行必要的防护。但是令人感到震惊的是,目前大部分的医院都在违规操作,“病人无任何防护进行X射线检查”似乎已成惯例,而鲜有人意识到其中的危害,事实上大多数的患者恐怕都不知道卫生部有这个规定存在。
医院态度:病人穿防护服还怎么检查?
记者查阅了《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从事放射诊断、治疗的单位,应当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诊断、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控制实施方案,遵守质量控制监测规范。放射诊断、治疗装置的防护性能和与照射质量有关的技术指标,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部位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然而记者在医院遇到的真实情况却是:放射科的医生将患者领至仪器前面,要求患者胸部紧贴仪器站好,然后医生走出房间,关上厚实的防护门,进入被铅玻璃隔开的有安全保障的房间里操作仪器,留下没有佩戴任何防护装备的患者接受X射线照射。
记者以患者的身份打电话到几家大医院的放射科询问防护措施的事情。一家中医院放射科的医务人员在接到电话后愣了一下,似乎对记者所提的问题表示惊讶。之后她劝记者放心:“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照射X光,并没有多大危害,这在医院里是常事。普通的病人来照X光一般都不穿防护衣的。况且现在的仪器比以前先进了,对射线光束的控制很精确,不会照射到非检查部位。只有孕妇才会对其腹部进行遮盖。”而另一家大医院放射科的医务人员则对记者的提问感到可笑,他们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样一个规定”,认为“照X光必须身体紧贴仪器,如果穿了防护服,还怎么检查?”
国内胸透使用率为发达国家300多倍
记者通过调查证实了医院的违规操作确实普遍存在,看来,大多数人对于X光的危害的确相当漠视。
那么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提出的一座千万人口城市每年有350人因照射X光诱发癌症、白血病或其他遗传性疾病的数据,究竟是如何得出的呢?记者就此专门请教了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放射防护科的科长于宁乐医生。
“其实放射学检查致癌是一个‘概率’的问题,具有随机性效应,不一定摊到谁的头上。”于宁乐向记者解释,“350人致癌这个结果是用人口乘上一定的比率得出的。对于个体而言,因辐射致癌的几率是随机的,可能是0,也可能是100%。但是对于一个群体而言,患病率的增高是可以肯定的。”
普通人最常接触到的辐射源就是X射线检查与CT检查。这种辐射能够穿透细胞、破坏DNA,甚至诱发某些癌细胞。X射线会破坏细胞内部结构,对遗传分子产生难以修复的终身性破坏。还有研究表明,X射线会破坏红细胞,可能会诱发白血病等血液疾病。
尽管X射线中含有有害辐射,但是作为一种必须的医疗手段,X射线检查在国内依然广泛使用。尤其当患者的表面症状不足以确诊疾病时候,就需要采用X光和CT检查来帮助医生明确诊断。用X光检查骨折是最常见的,此外它还能观察到肺、肝、肾、脾等内脏异常情况;能发现肋骨、锁骨、胸椎等骨骼肿瘤;还能发现胃溃疡以及肠胃炎引起的黏膜肿胀、肿瘤等。CT检查和X光的原理基本相同。
于宁乐告诉记者,我国以前对于X射线检查是没有限制的,近些年来,在有关专家的呼吁下,国家开始重视医疗辐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规定没有被很好地实施。相比之下,国外在这方面要走在中国前面。人体各部位细胞对X射线的反应程度不一,其中以性腺最为敏感。很多国家进行放射检查时,都要求必须对非检查部位尤其是性腺、甲状腺进行屏蔽保护,以使放射损害降到最低。医生如果有疏漏,都很可能因此被吊销放射执照。美国、日本等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已淘汰胸透检查,在为数不多的使用国家中,英国的使用频率也仅为0.2%,而我国则高达61.8%!
北京市疾控中心放射卫生防护所主任技师杜国生在披露X光危害时提到两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2004年,北京一家医院曾因为向澳大利亚发送未加防护拍得的X光片,受到澳大利亚检疫部门的警告。而一位外籍孩子在国内医院就诊拍X光片检查时,他跳下床拒拍,他认为在他们国家做拍片检查时,都给病人围上铅围裙。中外对受检者保护的观念差距可见一斑。
那么X射线检查的危害具体有多大呢?有专家曾经以最需要用X光检查的骨科手术为例,推算了患者在接受治疗期间接受照射的剂量。患者需要接受X射线检查的次数为:诊断时一次(如果需要进一步确诊则要加做一次CT)、手术后检查骨骼复位情况一次(关节复位病人需要在手术中加做一次)、手术后一个月复查一次、术后三个月复查一次。这是基本的检查次数,多则6次,少则4次,以后则按照骨折患者康复情况不同以及片子是否清晰需要重做、上下级医院转诊重做等因素而定,一些病人起码做到10 次以上。
拍摄一张X光胸片,当射线在检查区域曝光时其曝光率约为160毫西弗特(计量辐射度的单位)/小时,约为0.045毫西弗特/秒。以胸部肋骨骨折为例,拍摄一张胸片大约需要 0.5秒,因此接受一次胸部X射线检查,患者要承受约为0.023毫西弗特的辐射量。按照六次X射线检查,一个肋骨骨折的患者前后总共要承受0.138毫西弗特的辐射剂量。
根据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辐射总危险度为0.0165/西弗特,也就是说,身体每接受一西弗特(1西弗特=1000毫西弗特)的辐射剂量,就会增加0.0165的致癌几率。以此推算,一个肋骨骨折病人将增加约为千万分之三点八的危险。
而对其他医学检查来说,一般四肢做一次X光检查要接受的辐射量为0.01毫西弗特,腹部为0.54毫西弗特,骨盆为0.66毫西弗特,腰椎为1.4毫西弗特,上消化道为2.55毫西弗特。以此推算,因为医学检查导致健康人群患癌的风险在千万分之一到十万分之一之间。
孕妇儿童在辐射高危人群之列
尽管大部分的医院在对普通病人进行X光照射的时候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但是对于孕妇,还是有所顾忌的,对其腹部进行遮盖。于医生建议孕妇应该尽量避免此类检查,尤其是怀孕头三个月的孕妇。因为此时是胎儿重要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X光可能使这些尚未发育定型的细胞组织产生突变,胎儿先天畸形的发生率也会增高。还有研究表明,新生儿如果因头部受损伤做CT检查,对以后的学习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有一定影响,而对空间识别能力则没什么影响。
除了孕妇之外,儿童也是辐射损伤的高危人群之一。从放射生物学理论分析,一种组织的放射敏感性与细胞的分裂活动成正比,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高峰期,细胞分裂活跃,较之成年人敏感得多,且年龄越小越敏感。如果短时间内接受较多次数的X光照射,危害就会慢慢累积,造成身体细胞不可弥补的损害,将来诱发癌症等病的几率将大大增加。因此国家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严禁从事与放射工作有关的职业。
如果说患方只是偶尔接触X射线的话,那么作为医方的放射科医务人员受到辐射损害的可能性更大,尽管他们采取了一些防护措施。卫生部法监司公共卫生处负责人表示,卫生部曾对国内 15个省市的医院进行监测,记录显示,医疗界人员接受辐射的程度居各行业之首,医学辐射是目前辐射污染的主要来源,医务人员由于接触射线的时间长、频率高、距离短,他们受辐射的强度比传统核工业的工作人员还要高。
医务人员短期接触大剂量的射线,会发生急性皮肤烧伤、坏死、放射性皮炎、眼球晶体浑浊继发的白内障;长期低剂量的辐射,发病则一般在几年甚至十几年后,可能发生白血病、其他肿瘤、胎儿的畸变等。然而对于医疗辐射的危害,很多医生自己都没有足够的防护意识,虽然医院也提供了相应的防护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医务工作者会因为麻烦而不愿使用。不少在X光机下进行骨科手术和手法复位的医生,手臂上的汗毛全部脱光,这表明辐射已经对身体产生危害了。
标准形同虚设 胸透遭到滥用
导致X射线辐射危害比率上升的原因究竟在哪里呢?“其实问题并非出在缺少标准!”于宁乐认为,我国目前出台的一系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已与国际接轨,并无什么两样。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标准却常常形同虚设,拍胸片享受到屏蔽保护的患者寥寥无几。更有甚者,有时体检时,医生为节约时间,甚至要求几个体检者同时进入拍片室,一人拍片其他人未加任何防护地在一旁等候。“医院可能认为患者是偶尔来做一次X光检测,即使没有防护,危害也不大。但实际上,医务人员并不能因为受检者仅仅是来医院检查一次而忽略对他们的防护。”
“还要严格控制X射线检查的适应症!”于宁乐指出,接受辐射剂量的大小取决于放射科医师,而是否需要接受放射学检查,则完全由临床医生决定。有些医院的医务人员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滥用X射线检查,本来病人完全没有必要接受X射线照射的,结果医生为了多收医疗费,无端让病人接受照射。作为医疗工作者,应该时刻站在患者的立场为患者着想,能用B超检查的尽量别用X射线检查;非用不可的,也应该选择辐射剂量相对较小的X光片,而避免使用X光透视。
生活中明显滥用X射线检查的例子比比皆是:每年孩子的入学检查、学生升学检查、从业检查、单位体检,没有一项能离开了X光胸透。而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颁布的《电离辐射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X射线诊断的筛选普查应避免使用透视方法”。我国和国际的儿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也明确规定,“不能把肺部的常规检查作为幼儿和青少年的常规检查项目,如每年的体检。”但在我国,尤其是生活在经济状况较好的城市里的人群,“胸透”已经成为了体检的“保留节目”,而这种做法在国外早已被摒弃。
“患者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不合理的医疗照射。”于宁乐担忧,目前患者当中缺乏防护意识的人比比皆是,有些患者甚至自己当起了自己的医生,在缺乏相关知识的情况下盲目地主动为自己选择X射线检查。还有就是患者的家属,没有特别需要陪护的患者,家属不必一起跟去做检查,这样受辐射是完全不必要的。
不过,人们也不必因为担心辐射而拒绝必要的X光和CT检查,更不必为此连医院放射科的区域都不敢进。拍胸片时,X射线在检查区域曝光率约为160毫西弗特/小时,距此两米处则为80微西弗特(1毫西弗特=1000微西弗特)/小时,约为中心点的1/2000,此时的致癌几率约为百万分之一;而在距离中心点6米外的辐射为1.5 微西弗特/小时,约为中心点的五百万分之一,致癌几率更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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