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肺结核发病近期“抬头”首次居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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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5-08 22:23:27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11月全省报告乙类法定传染病17种共10010例,其中肺结核发病数今年首次居第一位。有关人士指出,冬春两季是肺结核的高发期,由于该病易与感冒、肺炎等疾病混淆而被忽略,近期又有抬头的趋势,专家建议出现症状及时到相关医疗机构检查。
据了解,11月份,全省报告乙类法定传染病17种达10010例,死亡30例,报告发病数较上月下降了9.93%,较去年同月下降了4.82%。肺结核3823例占报告发病数首位,其发病数量有所增加,其他报告发病数居前几位的病种分别是乙型肝炎3751例、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904例、淋病387例、肝炎(未分型)261例。报告死亡病例的病种分别是狂犬病12例,肺结核8例,流行性出血热4例,乙型肝炎3例,艾滋病、肝炎(未分型)、流行性乙型脑炎各1例,艾滋病与去年同月持平。由于发病致死率高达100%,目前狂犬病仍然是死亡率最高的传染病。
据山东省结核病防治中心的王仕昌科长介绍,肺结核报告发病数增多并不意外,冬春两季本来就是肺结核传染病高发期,肺结核的报告发病数在一年中也位于前列。一方面,肺结核的起始症状例如咳嗽、多痰易与感冒、肺炎等普通疾病混淆,难以引起人们的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肺结核的治疗周期长达6到8个月,不少人使用消炎药短时间发现症状有所缓解就停止治疗,病情很容易复发。这些都是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高不下的原因。
王科长提醒市民,肺结核是一种慢性传染病,病程长,对人体破坏大,影响到全身各组织器官,使体质明显下降,严重时可导致死亡。因此,一旦出现咳嗽3周以上或者痰中带血的情况,就应该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分布在全省各市的144个肺结核防治医院都可以对其进行治疗。
(转载自《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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