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占总监测数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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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04 10:15:31
11月14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2005年1月至10月,广西卫生监督部门对广西部分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测中发现,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占总监测数的92%。
为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从今年1至10月对广西区内部分媒体发布的6960条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占总监测数的92%,其中无医疗广告证明发布医疗广告4496条, 占65%;篡改医疗广告证明内容1881条,占27%;合格医疗广告579条,仅占8%;涉及各类医疗机构48家。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从5月开始,就与公安、监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驻桂部队和武警部队卫生主管部门等九部门,在广西范围内通过取缔无证行医、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法律责任、开设案件举报中心,以及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刘新文14日在广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上说,广西将加强联合执法和全方位监管,通过采取日常监督和集中整治、重点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阻止借助虚假宣传、或打着各种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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