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可按客户要求生产 可疑信牵出一起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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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17 08:43:15
安徽省六安市有关部门在药械安全大检查中,巡查到寿县双庙集镇某药店时,从废纸篓中发现一个地址来自“河南濮阳”的已拆信封,执法人员当场产生怀疑。经过思想工作,店主丁某向药监执法人员出示了信件内容和邮寄的“药品”。
寄信人自称叫王震,是河南台前县人。在信中,他自夸他们生产的哮喘药品和风湿药品,“在同样的质量和效果下,价格明显低于其他同类药品”,甚至还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来做“药”。在信的末尾,只留了一个手机号,并没有寄信人的确切地址。
药监执法人员随即对这批邮寄药品进行仔细检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除发现国局通报的两种“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和“风湿灵胶囊”外,还有一种胶囊无药品批准文号、无生产批号、无商标、无标示生产企业,这就是王某宣称“根据客户需要制作的药品”。
目前,丁某因涉嫌多项违法行为已被该县药监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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