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全国整治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专题信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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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07 12:52:01
在国家药监局的总体部署下,全国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认真贯彻落实,扎扎实实地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一,加强领导,建立了由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山西、河北、江西、湖北、内蒙古、贵州、安徽、山东、新疆、青海等大部分省(区、市)均成立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安徽、河北等地建立了整顿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责任制,签定责任书,明确考核目标,确保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工作落到实处。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切实担负起辖区内整顿药品市场和药品打假联合行动的重要责任,确保本辖区整顿药品市场和药品打假联合行动取得实效;对整顿工作不力,药品市场秩序混乱、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二,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制定有措施、有期限、有目标的工作方案,分步实施,层层推进。四川、福建、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新疆、浙江、广西、重庆等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三重(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单位)一大(大案要案的查处)”。明确了集中治理的重点。一是重点项目: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与药品标准不相符的、变质、过期失效药品;以兽药冒充人用药品;假劣一次性医疗器械(输液器、注射器、输血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二是重点地区:与周边省份非法药品集贸市场毗邻的地区及地下药品交易活动较多和历史上假劣药品案件多发地。三是重点单位: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混乱的单位;有违规不良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抽验不合格率高的单位;城镇个体诊所、门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一大”是重点案件:重点查处制售假冒本省名优产品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劣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案件。 第三、全面检查整顿工作,取得初步实效。据不完全统计,部分地区已取得了实效,贵州、上海等地近期已组织了药品监督检查,开展围绕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进货渠道”等经营行为是否规范进行的“三清战役”;贵州省4月11日~30日,共出动药品行政执法人员2642人次,出动各种车辆1461台次,查获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含非法经营品种)2779件,标示价值534.27万元,查封或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户(点)90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5个,清理非法药品集贸市场1个。江西省药监局4月21日查获违法违规的药品722种,标值金额50余万元,缴获制药机械1台,违法灯箱及广告牌11块。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捣毁一制售假劣医疗器械的窝点,并对市场的输液器、注射器、麻醉包、产包、手术包等无菌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的清查。4月23日~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查获无证经营和销售假劣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158032支,标值20.25万元;查获无证经营药品及假劣药品303种(次),标值25.01万元。 第四、集中力量查处涉及面广、数额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近期分别在上海查获了康裕公司非法销售药品案,查获无证经营的12吨化工、药品原料和制剂;在沈阳查获慰济商贸有限公司标值近1000万元制售假药案,并追踪查源,在查清假药来源的同时,对流向全国各地的假劣药品予以封存和查处;在长沙查获制售假“妈咪爱”标值达200万元以上的黑窝点。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仍在认真组织对各地工作的进展情况的指导、协调督办,力争取得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打击假劣药品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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