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抬高零售药房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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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4:05:21
新华社信息南京9月26日电 常州药监部门近日出台《药品零售企业设置
暂行规定》,再度抬高开药店准入门槛,规范经营行为。
据介绍,原办法中药店营业面积最低为40平方米,新《规定》要求市区开
设的药店店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不得小
于80平方米;所开药店与已开办药店相距在200米以内的,其店堂使用面积
应在上述营业面积规定的3倍以上;2家使用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药店,
其间距应在10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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