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品也得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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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09 03:32:03
广东省召开了宣传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动员大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邵明立在会上指出,日前正式获得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据了解,这次《药品管理法》的修改面达到98%,实际上等于颁布一部新法。与旧法相比究竟有什么不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陆惠兴向记者一一道来。扩大假药认定范围在新法中,扩大了对假药、劣药的认定范围。特别针对当前不少药品夸大疗效的现象,新法规定“所表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按假药论处。同时还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未表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或超过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进口药品须抽检消费者误以为只要是进口药品,质量绝对可靠。而事实上,外国药品进口后不再检验的制度,使得外国药品在市场上享受着如入“无人之境”的“超国民待遇”。对此,新药品法规定,进口药进入我国市场后,还将面临药检部门的抽检。同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外国药企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医院制剂不能乱用目前,群众对医院制剂的管理很有意见,不少患者反映医院制剂的质量有问题,有的甚至是过期两年的制剂还擅自更改有效期,继续给病人用。新法对医院制剂的规定更加严格,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这将对医院乱用制剂将是致命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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