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金樽”因广告误导消费者在湖南被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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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09 09:04:40
新华社信息长沙3月4日电(记者刘涛)深圳海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王金樽”从3月1日起在湖南被暂停销售。湖南省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非保健食品,“海王金樽”在宣传过程中夸大其词,不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还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湖南省卫生监督所市场监督科科长曹朝晖介绍,按照国家批准文号,“海王金樽”只是一般食品,并非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保健功能食品,不具备经过国家批准的保健功能。此外,该产品在湖南地区的销售宣传过程中,广告语有意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 “比如‘要干更要肝’的广告语对消费者明显暗示产品有护肝功能,此外,在报纸的广告语中还直接刊登‘请过年准备15个肝或者一盒海王金樽’,直接向消费者宣传此产品有护肝作用。”曹朝晖解释说,“这样的宣传严重违背了国家有关规定。” 据介绍,湖南省卫生监督所在2001年便向深圳海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办事处下发了禁止播发违规广告的通知,但直至2002年2月28日,该公司还在部分媒体继续播发、刊登广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湖南省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近日对包括“海王金樽”在内的一批违规宣传医疗术语和疗效的食品进行突击检查,并责令这些违规产品暂停在湖南地区的销售。 据了解,除“海王金樽”外,江西南昌桑海制药厂生产的铁锌氨基酸口服液、四川同欣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童锌口服液、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复快”系列食品也在此次查处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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