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恒寿堂”擅改批文引发高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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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19 11:31:03
日前,在上海几乎家喻户晓的“恒寿堂”被消费者以“篡改卫生部批文,以假充真”为由告上法庭,从而引发了一起罕见的高额索赔诉讼。 上海恒寿堂药业有限公司是沪上一家知名的医药保健品生产企业。把这家公司推上“被告席”的,是一位名叫张华的上海消费者。 今年3月21日,张华在位于上海杨浦区的一家大卖场购买了“恒寿堂”金枪鱼油2400瓶,每瓶单价人民币82元,总价19.68万元。作为“恒寿堂”的“拳头产品”,金枪鱼油胶丸的外包装及说明书上称:“恒寿堂金枪鱼油是新一代的深海鱼油,具有双重功能:传统鱼油的调节血脂功能,更有增强记忆的新功能……特别适合青少年及脑力劳动者。” 但是,卫生部健字(1998)第482号《保健食品批准书》却明确指出,恒寿堂金枪鱼油胶丸的“保健功能”是“调节血脂”;其“适宜人群”是“高血脂人群及中老年人”;而“少年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等则属于“不适宜人群”。 原告的诉状中称,“恒寿堂”在其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中,“对卫生部的批文进行篡改,擅自在‘保健功能’一栏增加‘改善记忆’,擅自在‘适宜人群’一栏增加并突出强调了国家批文中明确规定不得使用的‘青少年’。被告以假充真,无中生有,严重背离卫生部批文精神,给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据张华的委托代理人、上海市申阳律师事务所史文清律师介绍,张华曾给自己念小学的孩子长期服用“恒寿堂”金枪鱼油胶丸。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一位生产深海鱼油的澳大利亚朋友那里得知,深海鱼油不能给小孩吃,因为会对健康发育产生副作用。“‘恒寿堂’欺骗了消费者!”气愤之余,张华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这位消费者,要求依照法律“退一赔一”,索赔金额39.36万元;同时要求被告在公众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收回并销毁已经投放市场的深海金枪鱼油产品的外包装及产品说明书。据悉,这样的消费者高额索赔诉讼在上海尚属首例。 目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不久将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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